充分发挥成都作为特大城市的带动和辐射作用,加快形成各具特色的保险增长极,加大对广大农村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的政策支持力度,逐步缩小区域发展差异,促进区域保险协调发展。到2012年,把成都建设成为中西部地区的区域保险中心,保费收入达到320亿元,保险深度达到5%,保险密度达到2000元,保险深度和密度位居中西部主要城市前列。四川省保险业务收入达到750亿元,保险深度达到4.2%,保险密度达到920元,全省保险业综合指标力争进入全国前八强,保费收入规模力争在中西部各省市排位第一。
(五)构建西部产权交易中心。
建立辐射西部的产权交易市场,利用国家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契机,整合省内产权交易机构,尽快形成统一、集中、规模化的辐射西部的产权交易市场。积极推进各种产权、股权和资产的规范转让和合理流转,完善交易手段、提高交易效率、活跃交易市场。把西南产权交易所建成西部的产权交易中心。
(六)构建西部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中心。
依托成都农交所组建“成都大宗商品交易市场”,采用保证金方式、以特色农副产品为主开展现货中远期交易和现货邀约交易、现货竞价交易等多种交易业务,把成都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建设成为西部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
(七)构建西部金融创新中心。
结合四川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按照先行先试的原则,鼓励金融机构引进、开发、推广有利于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符合国家金融监管要求的各种金融产品和业务。利用城乡统筹综合试点相关政策,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鼓励和支持各类资本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创新融资担保模式,扩大农村动产和不动产有效担保物范围,开发符合农村金融需求特点的产品和服务。依托全国性市场,推动金融机构和企业稳步开展以股指、汇率、利率、股票、债券、银行贷款等为基础的金融衍生产品创新业务。积极争取在成都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推动资产证券化、股权投资、并购贷款、私人银行、券商直投、信托租赁等业务的发展,鼓励有序开发跨机构、跨市场、跨产品的金融业务,逐步把成都发展成为西部金融创新中心。
(八)构建西部银团贷款中心。
发挥银团贷款优势,鼓励辖内银行之间、与省外银行之间的合作,加强对优势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力争把成都打造成西部的银团贷款中心。
六、西部金融服务中心建设
建成全国一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充分利用服务外包产业迅速发展的契机,创造良好的软硬件环境,大力支持成都发展成为西部金融服务外包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