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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非煤矿山节后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非煤矿山节后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粤安监明电〔2010〕10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春节已过,节前及节日期间停产的非煤矿山企业将陆续开始恢复生产,为贯彻落实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确保节后“两会”期间非煤矿山企业复产安全,防止节后事故反弹,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给全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复产验收范围。应进行复产验收的矿山为春节期间放假、停产检修以及因灾害影响停产的金属非金属矿山。

  二、制定复产验收方案。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07〕214号)第23条的规定,春节期间放假、停产检修以及因灾害影响停产的金属非金属矿山恢复生产前,企业首先要制定具体的复产方案,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对员工集中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三、统一验收标准。非煤矿山企业要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切实措施,认真检查和整治隐患。

  地下矿山主要验收企业复产方案、节后安全教育培训、恢复送电、提升、通风、排水和巷道维护等内容。检查验收企业是否制定了复产方案,是否组织了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好记录,供电是否通畅及满足正常生产需要,提升装置是否正常运转并按规定进行了检测检修,主扇是否运转正常,局扇是否完好,恢复生产前全矿风量、风速和风质是否满足要求,主要排水设备是否完好并正常运转,井下巷道是否损毁并得到修复。

  露天矿山主要验收企业复产方案、节后安全教育培训、边坡稳定性、坍塌、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内容。检查验收企业是否制定了复产方案,是否组织了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好记录,气温回升、冰雪融化后边坡是否稳定,危石、浮石是否得到清除,采场周边是否存在坍塌、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威胁。

  尾矿库要围绕排洪、排渗设施是否完整有效,排水能力是否满足要求,干滩长度和安全超高是否符合规范及坝体稳定等方面进行检查,凡有险情的尾矿库,要一律停止使用,采取措施进行治理,严防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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