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地及渣土运输专项整治
着力抓好建筑工地及渣土运输管理的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各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围场作业,设置冲洗场地和设备,严防死守,杜绝车辆带泥上路。加强渣土运输的管理,严厉查处渣土运输车辆未按要求密闭或覆盖运输、撒漏渣土造成污染等行为。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交警支队、市建设局
2.“野广告”专项整治
结合认真实施“野广告”清除工作,深入开展打击张贴、散发“野广告”的专项工作;对各类小广告的电话由电信、移动等通讯部门实施停机处理;采取电话联系、蹲点、跟踪、守候等方法,依法端掉一批制贩假证、假广告的窝点。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中国移动贵阳分公司、中国电信贵阳分公司
3.非法营运专项整治
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形成合力,持续、严厉打击在重点区域、地段非法从事出租汽车营运的“黑车”的专项集中整治,狠刹“黑车”非法运营行为,维护出租汽车行业和社会的稳定。
责任单位: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局、市交警支队、市交通局
二、相关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徐恒副市长任指挥长,分管秘书长及市城管局、林绿局、建设局、公安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为副指挥长,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整治行动指挥部,负责本次综合整治行动的统揽、指挥、协调、督促和考核。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
(二)确保资金到位。本次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市、区要高度重视,把开展此项整治行动作为岁末年初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区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整治行动,从人员、设备、经费上给予充分保障,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取得成效。市政府将根据考核结果,对整治成绩突出、效果明显的区及有关单位给予奖励,“以奖代补”;对整治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未完成整治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个人要进行问责。
(三)严格考核制度。为确保整治效果,由指挥部办公室(市城管局)制定考核方案、考核内容、考评标准,采取指挥部派出督察组、下发督办令、日检、抽检、集中交叉互检、综合评分等多种形式,对各区开展整治行动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和评比,考核结果纳入部门年度目标管理,作为市政府年终对各区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区政府也要制定严格的考核办法,加强对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