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贵阳市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贵阳市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筑府办发〔2009〕185号)


各区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市城管局拟定的《贵阳市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贵阳市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综合整治行动方案

  贵阳市城管局为以环境优美、干净整洁、秩序井然的城市形象迎接2010年元旦、春节,服务好省、市人大和政协“两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城区(云岩、南明、小河、花溪、乌当、白云和金阳新区)范围内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综合整治行动,通过集中整治和强化管理,实现主要干道及重要区域管理精细化、次干道及其他区域管理标准化,以此促进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容貌、品位的进一步提升。具体整治行动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行动内容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针对近期城市管理、市容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紧紧围绕环境卫生和市容秩序两个主要方面的内容及渣土运输、野广告治理等突出问题,开展深入细致的整治行动,确保在近期内城市面貌取得明显成效,并认真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效果。

  (一)环境卫生整治和管理

  1.坚持标准化清扫作业。严格按照作业标准,进行清扫,城区主、次干道清晨7:30前必须完成清扫作业,中华路、遵义路、中山路、延安路、瑞金路、北京路等主干道保持每天冲洗洒水不低于两次,其他主干道、重点区域不低于一次。清扫要实现机械化作业和人工清扫相结合,清扫内容覆盖道路路面、人行道、边沟、道牙、垃圾间、果皮箱等,要做到路面无泥污、废弃物,道牙清洁,边沟内无垃圾,果皮箱外观整洁。垃圾运输车辆车容整洁,密闭运输,无垃圾撒漏、滴漏等现象。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城管局、环卫站

  2.确保常态化环卫保洁。结合清扫作业,中华路、遵义路、中山路、延安路、瑞金路、北京路等主要干道以及甲秀楼、人民广场、两会驻地周边等重点区域,每日保洁时间确保在18个小时以上;其他区域14小时以上,确保路面干净、整洁;城郊结合部等地段无积存、暴露垃圾。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