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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汴政办[2009]17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封新区(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开封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开封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反应迅速、措施得力,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土生态安全,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密切协作、快速反应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1.3 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河南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河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
  1.4 森林火灾分类
  1.4.1 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
  1.4.2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不足100公顷的;
  1.4.3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不足1000公顷的;
  1.4.4 特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

2 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 市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事机构的组成与职责
  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指挥长,开封军分区、市农林局、公安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指挥长,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委员会、旅游局、交通局、气象局、文广新局、民政局、监察局、卫生局、科技局、商务局、教育局、司法局、中国移动开封分公司、中国联通开封分公司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市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农林局。
  市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制订和修订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研究建立监测预警支持系统、应急保障体系;宣布启动或结束本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决定成立森林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线指挥部),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遇到的资金、物资、交通等问题;审查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或专家组提交的工作报告或评估报告;承担市政府和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应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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