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08年10月以来违法占地专项整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函〔2010〕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石家庄市2008年10月以来违法占地专项整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二○一○年二月四日
石家庄市2008年10月以来违法占地专项整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严厉打击各类土地违法行为,切实保护耕地,有效解决违法占地问题,从2009年11月10日开始,我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整治土地违法百日会战”和“未报即用违法占地查处整改”行动。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行动,迅速落实,全力查处,取得了明显进展,2009年第四季度违法占地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从第二次全国地籍调查显示的土地违法情况看,整改任务还相当艰巨,为此,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今年2月5日至4月22日,在全市组织开展2008年10月以来违法占地专项整改行动,确保顺利通过全国第十次卫片(2008年10月至2009年12月)土地执法检查,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的总体要求,围绕保增长和保红线,严厉打击各类土地违法行为,做到提前防范、及时发现、制止有效、查处到位,有力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土地联合执法长效机制有效运转。对所有违法占地案件的立案率、处罚率、结案率达到100%,移送公安、检察和纪检监察机关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到位率达到100%,做到处理人和处理事全部到位,努力推动以地方政府为责任主体,纪检监察、法院、检察、发改、公安、国土、规划、建设、房管、城管、工商、法制、电力、金融、供气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承担责任的土地联合执法长效机制良性运行。
(二)违法建筑拆除到位。各县(市)、区政府对2008年10月至2009年12月底的违法占地案件逐宗梳理登记,制定详细的拆除方案,确保拆除到位,确保本地违法占地比例降到15%以下,确保顺利通过第十次卫片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