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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碧水蓝天2010行动计划的通知


  (5)市环保局会同市水务局、财政局、新乐市和正定县政府,年内启动并实施在滹沱河、沙河、磁河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各建设1眼水质监测井工作,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和评价,确保饮用水质量。

  (6)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2010年6月底前划定本辖区的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养区内严禁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在非禁养区新建养殖场的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禁养区内现有畜禽养殖户,由有关县(市)、区政府于2010年10月底前制定规划,限期搬迁或关闭。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石家庄市碧水蓝天2010行动指挥部,市委副书记、市长艾文礼任总指挥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栗进路,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大虎,市人大副主任傅世武,市政协副主席李天印任指挥长,成员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以及市环保局、监察局、公安局、建设局、城管局、规划局、园林局、交通局、交管局、发改委、工信局、水务局、军地协调办和铁指办主要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大虎兼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董玉辉、市环保局局长张炬担任。

  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和督导组。综合组组长由市环保局牛新国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环保局、建设局、城管局、发改委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情况汇总、年终考核等工作。督导组组长由市政府办公厅董俊学同志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和市监察局、环保局、发改委、建设局、城管局、交管局、交通局、教育局、水务局、园林局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评验收。综合组和督导组专职集中办公。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迅速组织开展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日监测周分析”、“月调度月通报”、“季讲评季总结”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明确一名联络员,每日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并及时上报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整理后以“简报”形式印发;每周分析一次环境质量状况、每月调度通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每季度对工作进行一次讲评和总结。

  (三)强化督导检查。督导组对各县(市)、区和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日常的监督和检查,对重要工作进行跟踪督办,到期要账,对目无法纪、严重污染的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决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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