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度省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综合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政府、发展改革委、重点项目办(大项目办),省直和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重点项目建设单位: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各有关方面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强力推进省重点项目建设,取得可喜成绩,1-11月累计完成投资1242亿元,占年目标的95.5%。预计全年完成投资1400亿元左右,超额完成省定1300亿元的目标。一大批项目相继建成投用或开工建设,在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进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完善协调推进机制的意见》和今年省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省重点项目办研究制订了《2009年度省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综合考评办法》。现印发你们,请各省辖市政府、省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考评办法的规定,在2010年元月5日前,完成对项目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单位的考评工作,考评结果以正式文件形式报省重点项目办(郑州市农业东路41号投资大厦1202室)。
联系人:王经东 孙耀霖
电 话:0371-69691220 69691628
邮 箱:hnsdxmb@126.com
附件:2009年度河南省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综合考评办法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09年度河南省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综合考评办法
为贯彻落实好省政府关于省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部署,全面了解掌握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和落实省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制若干问题的通知》(豫政办〔2003〕3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和范围
考评对象: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直和中央驻豫有关单位,省重点项目的建设及设计、监理、施工单位。
考评范围:凡列入当年省重点项目名单的项目,除预备开工项目、前期项目和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年度目标难以实现的项目外,均在考评范围。
二、考评组织形式
考评工作由省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重点办)统一组织。采取月度考核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目标定量考核与监管服务评价相结合。整个考评情况由省重点办进行汇总和综合平衡,报经省政府同意后,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