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53省道云和县城过境段公路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丽水市交通局《关于要求对53省道云和县城过境段公路工程初步设计进行审查的请示》(丽交〔2010〕17号)悉。省发改委已以《关于53省道云和县城过境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浙发改函 〔2009〕399号)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经研究,决定由省公路管理局主持召开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省发改委,厅质监局,丽水市交通局、公路处、质监站,云和县政府及其他有关单位(云和县其他有关单位由云和县交通局确定并通知)。
二、会议时间:2010年3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