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人际关系
(1)干部职工精神面貌良好。
(2)人际关系和谐融洽。
(3)家庭关系和睦。
以上工作牵头单位:机关党委。责任单位:工会、机关事务处、各处室、各代管单位。
(七)社会道德风尚
1、见义勇为
(1)鼓励干部职工见义勇为,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利益。
(2)干部职工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赞同与支持率>90%。
(3)无造成恶劣影响的见死不救事件。
2、慈善捐助
(1)开展经常性的社会捐赠活动,为特殊困难人群提供救助。
(2)建立工作机制,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救灾捐赠和慈善捐助活动。
3、志愿服务活动
(1)干部职工对志愿服务活动的认同与支持率>90%。
(2)组建志愿者队伍,开展经常性的志愿服务活动,服务对象的满意率>95%。
(3)干部职工踊跃参与大型社会活动志愿服务。
4、公益活动
(1)单位带头参加帮扶活动。
(2)干部职工种绿、护绿活动参与率≥70%。
(3)干部职工对捐献骨髓、器官等行为的认同率≥50%。
以上工作牵头单位:工会。责任单位:机关党委、机关事务处、各处室、各代管单位。
(八)科学普及
科普宣传
市政府网站设有科普网页。
以上责任单位:信息中心。
(九)环境管理与环境质量
节能减排
积极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
以上工作牵头单位:机关事务处。责任单位:机关服务中心。
(十)公共安全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
(1)建立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机构,设置明确的城市避难场所,开展社区减灾、防灾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救灾应急预案。
(2)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系统,严格执行事件报告、通报和信息发布制度。
(3)建立并实行突发公共事件领导问责制。
(4)群众对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满意度≥75%。
以上工作牵头单位:市政府应急办。责任单位:保卫处。
(十一)创建活动
1、组织领导
(1)单位一把手亲自抓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制定创建工作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指标纳入本单位目标管理体系。
(3)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有明确的主管部门,有专(兼)职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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