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问卷调查、采血、血清分离与送检
(1)标本编号
重医大附一院: 001-180
重医大附属儿童医院:181-320
市血液中心:321-400
(2)问卷调查:承担调查任务的单位要对每1名采血对象均要开展《甲型H1N1流感抗体水平调查血清样本采集和检测结果登记表》(见附件)的问卷调查与填写工作。
(3)采血与血清分离:3个采血机构的专业人员负责采集血清样本,调查对象的采血量:0-5岁采血1ml,其他年龄组采血2ml。采血机构完成本机构血液样本的血清分离工作。将分离后的血清分成2份,1份用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实验室检测,另1份(不少于100ul)送国家流感中心进行质量控制。
(4)送检:采血机构将采集的血液分离成2份血清后,当天送渝中区疾控中心,由渝中区疾控中心送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生物所。
4.实验室检测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用血凝抑制(HI)试验方法进行抗体检测。检测方法参见《全国流感人禽流感监测实施方案》,HI抗体滴度≥1:40可判为阳性。
检测结果填入《甲型H1N1流感抗体水平调查血清样本采集和检测结果登记表》,并录入excel表格。
开展HI试验所需抗原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所国家流感中心统一提供。
国家流感中心将于1个月内将随机抽取的质控标本检测结果反馈给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数据库的录入、上报与分析与反馈工作
(一)数据库的建立、录入与上报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数据库,完成调查数据的录入工作,并按时将数据库上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分析与反馈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完成本次调查数据库的分析,并将分析结果相成专题报告,上报重庆市卫生局,并反馈参与调查工作的相关单位。
六、调查实施
本调查由市卫生局组织协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技术指导和实验室检测工作,渝中区疾控中心具体实施。
七、调查进度安排:见表2。
表2 重庆市甲型H1N1流感抗体水平血清学调查进度表
任务
| 采血、流行病学调查
| 实验室检测
| 数据库录入和分析
|
第一次
(1月10日前完成)
| 2010年1月6-7日
| 1月8-10日
| 1月10日晚
|
第二次
(1月20-28日)
| 2010年1月20-23日
| 1月24-27日
| 1月28日
|
第三次
(2月20-28日)
| 2010年2月20-23日
| 2月24-27日
| 2月28日
|
第四次
(3月20-28日)
| 2010年3月20-23日
| 3月24-27日
| 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