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0年老龄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老龄办发〔2010〕3号)
各委员单位、各区县老龄办:
现将《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0年老龄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上海市老龄办2010年工作要点
2010年是完成上海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上海世博会举办之年。在2010年的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实践好科学发展观,按照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要求,进一步推进老龄事业的发展,不断深化为老服务工作,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好老年人参与世博会的工作,加强老年实事项目建设,圆满完成老年友好城市和老年宜居社区试点工作,全面落实上海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完善各级老龄委合力机制,充分发挥老龄委平台作用,推进本市老龄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一、调研制定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根据上海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要求,及时对各部门、各地区所承担的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分解任务进行监测评估,确保全面完成上海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在此基础上,认真分析当前本市发展老龄事业的新环境、新要求,新问题,研究制定上海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主要指标、重要措施。争取将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列为全市性专项规划。
二、积极开展老年友好城市和老年宜居社区试点
根据全国老龄办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加强对创建试点区的指导,推动试点区积极开展创建工作,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和及时出台本地区相关的政策措施,推动老年友好型城市和老年宜居社区创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将老年友好型城市和老年宜居社区创建规范与要求,全面纳入本地区老龄事业“十二五”规划,全面完成全国“老年友好城市”和“老年宜居社区”的创建试点工作。
三、进一步推进老年人实事项目
一是进一步推进老年活动室建设管理。继续以农村为重点,建设300个标准化老年活动室。同时,进一步加强已建成的老年活动室管理与服务工作,研究、制定社区老年活动室建设、管理、服务标准,推动社区开展老年活动室达标活动,不断满足老年人学习、活动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