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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的通知

  四、组织保障

  1.由课改办负责精品课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研究制定“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建设操作指引”(由课改办另行下发),与上海远程教育集团共同筹划“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精品课程网站”的开发。

  2.各申报学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规划,加强对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推动学校内涵建设和专业课程的整体优化,加强科研与教学的紧密结合,坚持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帮助和支持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

  3.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充分认识精品课程建设的意义和作用,要依据学校内涵发展的实际需要,精心选题、精心组织,切实提供人、财、物的有效保障和技术支持。

  联系人:市教委教研室职成教部 谭移民(陕西北路500号4207室);邮编:200041;电话:62173436;

  附件: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

年度

 

编号

 


专业类别

 

课程类型

 



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建设

立 项 申 请 书

  课程名称:                
  所属专业:                
  学校(章):              
  项目负责人:               
  申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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