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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9年教育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二〇一〇年广州教育工作要点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我市的“亚运年”,我市教育系统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统筹城乡教育发展,强化内涵发展,增创广州教育新优势,进一步提高广州教育现代化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为建设区域文化教育中心、综合性门户城市和国家中心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一、以教育创新为重点,着力提高科学发展能力

  (一)筹备召开教育工作会议。

  中央和省将先后召开教育工作会议,我市也将召开教育工作会议。历时数年的创建教育强市工程,凝聚了社会人心,提升了教育实力,提高了教育对于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贡献力,增强了教育的影响力和辐射力。但是,中央和省将站在战略高度对教育事业的发展提出新思路,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综合性门户城市、区域文化教育中心的城市发展战略对教育事业发展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认真筹备召开好教育工作会议,前瞻性谋划我市未来一个时期的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创我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全新局面。

  (二)高质量做好教育发展规划。

  根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科学研究我市教育发展的目标,制定一个立足广州实际,体现优先发展、促进公平、改革创新精神的规划纲要。各区、县级市要根据本区、县级市的实际做好教育发展规划,市属各高校、中职学校要根据广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确立教育的发展规模和目标,增强主动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

  (三)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

  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是教育“创强”后增创教育发展新优势的战略机遇。各区、县级市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以《广东省县域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及评估方案》为目标,在更高的起点上谋划教育的新发展。2010年,我市将根据实际,建立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预审制度,按照省规定的指标体系,在教育思想、办学理念、培养模式、教育装备、教育管理、教育交流等方面加快教育现代化的建设,促进广州教育整体水平的再提升、再发展。

  (四)深化教育领域改革。

  一是健全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促进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健全各级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二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人事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稳步推进行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及工资待遇改革等工作。加快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教师待遇“两相当”。三是改革民办教育管理体制。认真对照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执法检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加强整改,探索建立“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评估监督”民办教育管理机制,通过建立委托授权机制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为民办教育协会承接政府事务性管理、专业服务创造条件。制定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民办学校年检制度。

  (五)加强教育合作交流。

  在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下,落实广佛肇教育合作协议的各项政策,在教育领域与佛山市、肇庆市开展广泛的合作交流,促进广佛肇教育资源的优化共享。推进广佛肇教育信息化合作,实现广佛教育城域网互联共享。加强职业教育合作,积极推进广佛肇三市职业教育优势互补,合作办学,中职学校招生不受地域限制,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相互开放,高职院校互招中职学生。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快推进“香港耀华教育项目”建设。

  二、以均衡发展为重点,着力促进教育公平

  (一)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

  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的第一要务,我们要高度重视,大力推进。按照“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对完成规范化学校建设的区、县级市进行终期督导验收。教育强区(市)、教育强镇的复评和申报“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等工作要以完成规范化学校建设作为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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