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旅游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设区市旅游局,省直旅行社,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旅游局和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防范和遏制旅游重特大事故发生,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环境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确保国庆节、中秋节旅游市场安全有序。省旅游局将于9月7日至30日在全行业组织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此次旅游安全大检查的范围是:全省旅行社、旅游景区各重点环节的安全督导,以及省旅游局直属单位的安全旅游措施。
二、检查内容
1.全省各旅行社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对导游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完善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体系情况。
2.全省各旅游景区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旅游设施设备隐患排查、景区内旅游经营场所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完善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情况。
3.局直属各单位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完善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情况。
三、检查方式
1.单位自查与行业检查相结合。各地要督促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同时,采取抽查、互检等方式,对重点旅游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
2.全面检查与突出重点检查相结合。各地要在对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基础上,突出国庆节、中秋节旅游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进行检查。
3.督促检查与推动整改相结合。各地要强化旅游安全的督查督办,要督促和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得到排查和整改。
4.行业检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各地要以旅游部门为主,在责任范围内认真组织这次安全大检查,同时,也要积极联络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
5.集中检查与黄金周检查相结合。各地要将这次旅游安全大检查与国庆节、中秋节安全检查有机地结合起来,统筹协调,提高工作效能。
四、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