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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意见

  3、积极探索社会化、市场化服务管理模式。制定《留守儿童之家(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办法》,依托农村留守儿童寄宿制学校、留守儿童服务中心,创新管理,改进服务。
  (三)优化成长环境。
  1、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障制度。各级民政部门要为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和服务,确保家庭困难农村留守儿童获得应有的社会救助。
  2、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医疗保健制度。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医疗保健工作,积极开展营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计划免疫、儿童常见病诊疗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逐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相关医疗保健制度,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农村留守儿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建立驻村民警和乡镇司法助理员联系农村留守儿童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农村留守儿童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严厉打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做好违法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长的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4、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的社会援助制度。鼓励社会专业机构和志愿者,对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心理援助,对有困难或有情绪困扰的留守儿童及时给予帮助和排解,引导农村留守儿童正确面对现实生活环境,形成积极的学习、生活态度和优良的心理品质。
  5、完善校园及其周边文化环境综合治理制度。加强校园文化卫生建设,积极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整洁、美化、绿化、文明的校园环境。加强校园周边网吧、游戏室、歌舞厅、卡拉0K厅等娱乐场所及校园周边图书报刊杂志摊点的清理、整治和监管,为农村孩子营造健康成长的文化环境。
  6、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制度和统计年报制度。各乡镇、村委会要在公安部门的协助下,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档案,建立健全监测机制和监护网络。各学校建立留守儿童学习成长档案。县级教育部门要将农村留守儿童情况纳入学生电子学籍档案,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情况年报制度,定期统计更新留守儿童家庭基本情况和留守情况。
  (四)加强经费保障。
  1、加大财政投入。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建设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工程结合起来,按照统筹整合、共建共享的原则,通过政府投入、民办公助、社会投资等途径,重点建设农村中小学寄宿设施、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和农村留守儿童校外活动场所。
  2、鼓励社会力量投资。积极利用社会捐赠,鼓励社会资本建设、举办各种形式的农村留守儿童服务中心,面向市场,服务社会,扩大农村留守儿童服务资源。
  四、切实加强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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