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1 洪水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洪水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洪水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洪水后可能淹没的范围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量级洪水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9.1.2 防御洪水方案:是防御江河洪水、山洪灾害(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台风暴潮灾害等方案的统称,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洪水灾害而预先制订的防御方案、对策和措施,是各级防汛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和防洪调度、抢险救灾的依据。
9.1.3 一般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5~10年一遇的洪水。
9.1.4 较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10~20年一遇的洪水。
9.1.5 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20~50年一遇的洪水。
9.1.6 特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大于50年一遇的洪水。
9.1.7 大型城市:指非农业人口在50万以上的城市。
9.1.8 紧急防汛期: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在紧急防汛期,国家防汛指挥机构或者其授权的流域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指挥机构有权对壅水、阻水严重的桥梁、引道、码头和其他跨河工程设施做出紧急处置。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必要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防汛指挥机构的决定,依法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9.2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省防办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每五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视情况变化做出相应修订,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或备案。
9.3 制订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山西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制订并负责解释。
9.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全省防汛重点调度方案
1 黄河干流
1.1 黄河小北干流
由运城市人民政府和小北干流山西河务局负责,在沿河5县(市)组织抢险队伍15个,5500人,准备草麻袋20万条。
(1)按龙门站流量为依据,当该站预报5000-7000立方米/s洪水时,抢险队伍随时准备抢险。
(2)当预报7000-10000立方米/s洪水时,沿河县、乡政府负责人要上岗到位,抢险队、物料、机械装备等要做好充分准备。
(3)当预报10000-15000立方米/s洪水时,防洪工程全线吃紧。要求运城市和县(市)领导到位上岗,抢险队伍抢堵险段,全线防守,并及时组织群众撤离淹没区。
(4)当预报15000-20000立方米/s洪水时,沿程洪水位超过工程抢险水位,该量级的洪水将淹滩地42万亩,淹没村庄39个,单位8个,淹没范围内8万人需要撤离。各级防汛指挥人员组织群众提前撤离。对保护村庄、重要设施的重点防洪工程,要在洪水到来之前,抢修加固。
(5 )当预报大于20000立方米/s洪水时,要求各县根据洪水预报时间,尽最大努力做好禹门口工程、小石咀工程、庙前工程-1500~1+960段、吴王工程、夹马口工程、小樊工程上段、舜帝工程上段和凤凰咀等八处工程的防汛抢险工作,其他工程做好迅速撤离抢险现场的准备,及早安排迁安工作。各电灌站要在洪水到来之前,做好重要设备转移工作。
1.2 三门峡水库山西库区
由运城市人民政府和省三管局负责做好滩区群众撤离工作,组织抢险队伍1200人,准备草麻袋10万条,铅丝50吨等抢险物资。
(1)当潼关水文站流量达到1000立方米/s以上时,所有的滩区生产人员全部撤离;三门峡水库拦蓄洪水时,335m高程以下所有村庄和滩区生产人员1万余人全部撤离。撤退工作由当地政府领导组织,县级三管局做技术配合。
(2)当潼关站流量达到5000立方米/s时,巡逻人员上堤查险;当潼关站流量达到8000立方米/s时,防洪抢险队伍上堤待命。
(3)当潼关站流量达到10000立方米/s时,全力抢险,确保古贤、原村、礼教、大禹渡、太阳渡、茅津、东垆、西延等险工险段。
2 汾河干流
2.1 汾河中游段
从汾河水库起至三坝河段,该河段防洪包括汾河水库、汾河二库洪水调度、古交市防洪、太原市防洪以及晋中、吕梁两岸防洪及主要支流、中型水库洪水下泄量的控制调度。以汾河水库站、寨上站、兰村站、二坝站、义棠站作为洪水流量调度依据,处理各级洪水的防汛抢险方案。各河段以分级管理原则由所在市负责组织抢险队伍,准备必要的草袋、编织袋、砂石料等抢险物资。
(1)以古交市目前堤防安全泄量1500立方米/s为准,当寨上站出现1000立方米/s流量,水位继续上涨时,汾河二库应做好迎汛准备,超过汛限水位需下泄洪水时,报省防指并及时通知太原市防指。
(2)太原市城区段调度见本方案3.1。
(3)杨家堡以下至二坝直到韩武,设计泄量2000立方米/s,按兰村站500立方米/s为警报洪水标准,小店、晋源、清徐应组织队伍上堤作抢护准备;兰村站流量500-1000立方米/s时,二坝枢纽准备开闸泄洪,当二坝流量超过2070立方米/s,且洪水继续上涨,由省防指决定,砍旧闸泄洪;当流量超过2400立方米/s时破土埝泄洪,确保二坝枢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