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辅助指标
①全省月平均降水量较历年同期偏少80%~95%或季平均降水量较历年同期偏少70%~80%。
②全省河川径流量较历年同期偏少50%~80%,总体河川径流量距平评价指数0.9<IR<1.5。
③全省大中型水库蓄水量较历年同期偏少50%~80%。
④全省综合土壤墒情相对含水量低于30%~40%或综合土壤墒情指数为0.9<IW<1.5。
⑤春秋两季连续无雨日数达到51~75天;夏季连续无雨日达到46~60天。
4.2.3 中度干旱
(1)主要指标
全省作物和白地受旱面积达到1500万亩(其中严重受旱面积700万亩以上),全省农业旱情(受旱面积)指数0.5<Ia<0.9(水地因缺水无法播种和旱地因缺墒无法播种的面积以严重受旱面积计算)或因旱饮水困难人口达到100万人以上。
(2)辅助指标
①全省月平均降水量较历年同期偏少60%~80%或季平均降水量较历年同期偏少50%~70%。
②全省河川径流量较历年同期偏少30%~50%,总体河川径流量距平评价指数0.5<IR<0.9。
③全省大中型水库蓄水量较历年同期偏少30%~50%。
④全省综合土壤相对含水量为40%~50%或综合土壤墒情指数0.5<IW<0.9。
⑤春秋两季连续无雨日数达到31~50天,夏季连续无雨日达到21~45天。
4.2.4 轻度干旱
(1)主要指标
全省作物和白地受旱面积达到1000万亩(其中严重受旱面积400万亩以上),全省农业旱情(受旱面积)指数0.1<Ia<0.5(水地因缺水无法播种和旱地因缺墒无法播种的面积以严重受旱面积计算)或因旱饮水困难人口达到50万人以上。
(2)辅助指标
①全省月平均降水量较历年同期偏少40%~60%或季平均降水量较历年同期偏少25%~50%。
②全省河川径流量较历年同期偏少10%~30%,或总体河川径流量距平评价指数0.1<IR<0.5。
③全省大中型水库蓄水量较历年同期偏少10%~30%。
④全省综合土壤相对含水量50%~60%或综合土壤墒情指数0.1<IW<0.5。
⑤春秋两季连续无雨日数达到15~30天,夏季连续无雨日达到10~20天。
4.3 一级应急响应(红色)
4.3.1根据I级预警机制,出现特大干旱,启动一级响应。全省或部分地市进入紧急抗旱期。
4.3.2 一级的响应行动
(1)省防指总指挥主持会商,有关防指成员参加,研究应急抗旱工作并宣布全省或部分市进入特大抗旱期。或召开全省抗旱视频会议,全面部署全省的抗旱工作。
(2)各级抗旱指挥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全程跟踪和分析雨情、旱情、灾情的变化和发展趋势。气象、水文等部门加密信息上报。
(3)启动应急备用抗旱水源,合理调配全省水资源,按照优先生活用水的原则,重点解决人畜吃水和重要工矿企业用水。压缩或关停受旱地区高耗水企业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