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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工 作 任 务 │ 牵头单位 │ 协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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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类医保基金要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合理控制基金的年度结余 │ │ │
│3.严格基本医疗 │和累计结余,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当年结余率原则上控制在 │ │ │
│ │15%以内,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的25%。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收支情况,增强 │市人力社保局 │市财政局 │
│保险基金管理。 │ │ │ │
│ │基金使用透明度。提高基金统筹层次,逐步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范围, │ │ │
│ │2011年将符合条件的区县(自治县)纳入市级统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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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善参保资助办法,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等困难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 │ │
│ │全面开展门诊医疗救助,在对救助对象中的“三无”人员由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补助,对 │ │ │
│ │重残重病需院外维持治疗人民和80岁以上老人实行年定额门诊医疗救助的基础上,对其 │ │ │
│ │ │ │市人力社保局、 │
│4.完善城乡医疗 │他救助对象门诊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 自负部分按规定的年门诊救助标准给予一│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市卫 │
│救助制度。 │定比例救助。逐步加大住院医疗救助力度,帮助救助对象解决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 │ │生局、市总工会 │
│ │销起付“门槛”,提高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自负医疗费用的救助比例,降低救助对象实│ │ │
│ │际住院自付费用。逐步扩大临时医疗救助范围,对低保对象以外的其他经济困难家庭人 │ │ │
│ │员住院自付医疗赞用数额较大的,给予适当救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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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分账运行、责权明确、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相互衔接的基本医疗保 │ │ │
│ │障管理体系。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经办机构,区县(自治县)政府为经办机构 │ │市编办、市财政 │
│ │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工作经费,并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信息化建设。建立和 │市人力社保局 │局 │
│5.理顺基本医疗 │完善基本医疗保障评估体系,从参保人员受益情况、基金安全、基金利用、监督管理等 │ │ │
│保障管理体制。 │方面对基本医疗保险进行评估,并纳入政府的目标考核内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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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积极提倡以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探索 │ 重庆保监局 │市人力社保局 │
│ │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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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药服务提供方的谈判机制,推行支付方式改革,完善总 │ │ │
│ │额预付制、按病种限额和定额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混合型医保基金支付制 │ │ │
│ │度,提高医保资金支付及时率。科学确定药品、医疗服务和医用材料支付标准,合理控 │ │ │
│6.提高医疗保险 │制医药费用。改进医疗保障服务,推广参保人员在统筹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一卡 │市人力社保局 │市卫生局、市财 │
│运行服务水平。 │通”,实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简化报账程序,提高报账及时率。简│ │政局 │
│ │化跨区县(自治县)就医的转诊手续,探索市内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就地就医、就地结 │ │ │
│ │算办法,解决农民工等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 │ │
│ │建立医疗机构和人民群众对医疗保障管理服务的监督评价机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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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初步建立基本药物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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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市食品药品监管 │
│1.制定重庆市基 │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意见、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和基本药物目录,结合疾病谱 │ 市卫生局 │局、市人力社保 │
│本药物目录。 │变化和基层临床用药需求,制定重庆市基本药物目录,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调整。 │ │ │
│ │ │ │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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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支持和鼓励药品生产企业参与基本药物生产,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基础上,尽量降低 │ │市食品药品监管 │
│ │生产成本。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整药品产业结构,实现规模经营,发展统一配送,│市经济信息委 │局、市商委 │
│ │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建立基本药物储备制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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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定期对药品医疗器械进行质量抽检,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 │ 市食品药品 │ │
│ │果。 │ 监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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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基本药物 │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公开招标采购。基本药物实行集中统一 │ │市食品药品监管 │
│供应保障体系。 │配送制度,通过公开招标确定配送企业。用量较少的基本药物,可采用招标方式定点生 │ 市卫生局 │局、市经济信息 │
│ │产。 │ │委、市商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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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市发展改革委、 │
│ │建立健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平台,组建市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对政府举办的各级医 │ │市编办、市财政 │
│ │疗卫生机构药品进行统一招标采购。2010年格市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建成药品交易 │ 市卫生局 │局、市人力社保 │
│ │ │ │局、市食品药品 │
│ │所,开展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交易。 │ │ │
│ │ │ │监管局、市政府 │
│ │ │ │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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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格控制基本 │根据招标情况,在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规定的幅度内,结合统一配进费用,合理 │ │ │
│ │确定本市基本药物统一采购价格。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进购价格实行药品零 │ 市物价局 │市卫生局 │
│药物零售价格。 │ │ │ │
│ │差率销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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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零售药店和医疗卫生机构均应配备和销售基本药物。鼓励零售药店发展连锁经营, │ │ │
│ │满足群众需要。从2009年起,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 │ 市卫生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 │
│ │其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率由卫生行政部门规定。认真执行临床基本药 │ │局 │
│4.优先选择和合 │物应用指南,加强用药指导和监管,定期公布基本药物使用情况。 │ │ │
│理使用基本药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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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 │完善执业药师制度,逐步在药店、药房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或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为患 │ 市食品药品 │市卫生局 │
│ │者提供购药咨询和用药指导。完善处方管理制度,允许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药物。│ 监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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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10%。 │市人力社保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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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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