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萍府办字〔2009〕15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国庆节临近,我市现已全面进入冬季森林防火重点期。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今冬明春,特别是国庆节期间全市林区防火安全,根据省政府9月18日召开的全省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赣府厅明〔2009〕155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意义
今年是建国60周年,做好当前和今后的森林防火工作意义尤为重大。为切实做好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营造安定祥和、欢乐喜庆的节日气氛,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充分认识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克服麻痹侥幸心理,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严”字当头,“细”字为先,对“国庆”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领导。重点区域、重要路段要责任到人,确保林有人护、责有人担。确保武功山、安源、杨歧山、义龙洞等旅游风景区和重点林区、自然保护区不发生森林火灾。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落实重点防控工作任务
从现在起至明年4月30日,全市各林区要认真落实省“五个禁止”:即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林区;禁止在林区吸烟、野炊、玩火;禁止炼山;禁止上坟烧纸;禁止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要突出抓好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各地要组织和动员足够的人力依法管好、管住各种入山火源和违章用火行为,坚持不懈地加固火源管理这道防线。要务必做到“五个看得见”,即:森林边缘的防火宣传警示要看得见;入山岔路口的把守人员要看得见;野外防火巡护人员的流动巡查要看得见;各级领导班子及乡镇、村组干部的包保责任区要看得见;扑火队伍和装备要看得见。
严格按照森林防火“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和“谁管辖、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责任划分原则,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长和相关责任人,必须按时到岗到位,认真履行职责,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本辖区。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林业主管部门领导要亲自带班,确保信息畅通、指挥有效。县(区)和乡、镇(场)领导必须在火灾发生的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靠前指挥,科学组织扑救,确保扑火人员安全。要认真落实乡(镇)、村干部火源管理责任制,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山头地块,确保所有的山头有人管,所有的地段有人防。要健全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责任制,明确职责和相关要求。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和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当好参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