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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琼建发〔2010〕15号)


各市、县、自治县住建、规划、房产局:

  为有效遏制目前海南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过快、少数开发商捂盘惜售等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和卫留成书记、罗保铭省长关于保持海南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指示精神,我厅研究决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促进海南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准确掌握海南房地产现状,加强全省房地产市场监控。要对2008年以来规划报建的项目进行详细统计,以便准确掌握报建项目的开工、竣工、验收、销售、价格等情况,全面掌握房地产市场开发现状,并对预售商品房销售情况进行监控,确保房地产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二、大力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尽快会同工商、物价等部门开展房地产市场检查整顿,重点对已批准预售项目和未达到预售许可就擅自销售的项目进行以下全面检查整顿:1.经批准预售的项目是否在10日内全部公布房源并明码标价,已销售的商品住房是否及时开具发票,并办理买卖合同备案及预告登记。2.严查捂盘惜售、炒房和哄抬价格等行为。如发现捂盘、惜售、不按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和未经备案哄抬价格的行为,责令3天内进行整改,逾期不加以整改的,将予以处罚,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列入黑名单予以曝光,以后不再批准土地供应,将开发企业踢出海南市场。3.对未达到预售许可的,不得以“内部认购”、“预交诚意金”、“发放VIP卡”等任何含有预订款性质的名义或方式进行促销。一经查实进行违规促销的,责令即时整改,并予以处罚,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列入黑名单。请务必于2010年1月25日前上报阶段性检查整顿情况,2月底前全面完成检查整顿工作,并将总结情况及时上报。同时,我厅欢迎社会各界对人为扰乱房地产市场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65343778。

  三、加快已立项房地产项目的规划许可、施工报建审批和建设进度,为市场提供持续稳定的房源。对已立项的房地产项目,要加快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审批进程,加快推进建设进度,为市场提供持续稳定的房源,满足市场需求。并通过城市规划管理,积极引导目前来琼投资的各类投资商,将资金投向旅游高端服务业,包括各种旅游产品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文化产业、金融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高效农业等实业领域,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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