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督查情况的通报
(琼建质[2010]28号)
各市、县、自治县建设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按照我厅制定的《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具体方案》的统一部署,我厅由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改革与发展处(厅专项治理办公室)、建筑市场监管处和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于本月11日至18日对海口、三亚等7个市县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督查。通过督查,基本掌握了市县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实际情况,促进了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督查取得了预期效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督查历时7天,共督查了海口、三亚、文昌、琼海、万宁、儋州、洋浦等7个建设规模较大的市县。督查主要内容一是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的管理是否严格,是否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施工监理不到位、工程质量低劣、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等问题。二是招标投标活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监管不力等问题。主要抽查各市县是否已按我厅要求开展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督查采取听取受检市县建设主管部门情况汇报、询问相关人员、查阅资料和实地查看工程施工现场等方式。督查组随机查看了6个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建筑面积约18万㎡,工程造价约27000万元。
督查情况表明,受检的7个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均十分重视开展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按要求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制定了工作方案,并按工作方案认真地开展了自查自纠。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基本能受到有效监管,工程质量处于可控壮态。招标投标监管体系基本建立,招标投标行为渐趋规范。
二、好的做法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制度,成立了局长当组长的治理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组成办公室负责治理日常工作。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对治理目标和治理重点提出具体要求,对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使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主动与监察、法制、发改等部门协调联合开展由该局牵头负责的专项治理工作。目前累计排查建设项目274项,总建筑面积1120.5万㎡,造价113.76亿元。针对批后监管薄弱、招投标围标、串标等现象,相继出台了《海口市建筑施工企业项目治理管理办法》和《海口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确定招标人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特别是正在报审的《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条例(草案)》,有望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势颁布实施,该条例有量化认定围标、串标行为的内容,能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