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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国民经济综合处。
  监测分析经济形势,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开展经济运行等调控政策评估,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总量目标和相关政策建议;协调重要物资储备工作;提出经济安全、总体产业安全战略政策建议;起草重要文稿;承担新闻发布和信息引导等工作。
  (四)经济运行调节处。
  监测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生产要素的紧急调度和总量平衡;分析经济运行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和发展趋势,提出保持经济平稳增长的政策建议;应对有关重大突出事件,提出安排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国家物资储备的建议。
  (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问题,指导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提出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有关问题的建议。
  (六)固定资产投资处。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地方法规和规章草案;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安排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省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建设项目并组织项目申报;向金融机构推荐申贷项目,组织中央财政性建设投资、项目申报;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开展对咨询评估、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的资格论证等工作。
  (七)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

  综合分析国际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协调对外开放及利用外资的有关重大政策;承担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并提出备选项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外贷款项目、外商投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投资项目和用汇投资项目并组织项目和资金申报。
  (八)地区经济处(以工代赈办公室)。

  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参与拟订土地政策实施办法;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指导区域经济协作;拟订扶助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并协调实施,参与协调扶贫开发工作。
  (九)西部开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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