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机电和科技产业处(省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承担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和加工贸易管理政策有关目录的组织实施;承担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资金和项目的申报引进工作;贯彻执行进口机电产品招标办法,负责国际招标机构资格初审;协调、管理大型和成套设备出口项目;执行国家进出口管制政策,依法核准、转报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
(十三)外国投资管理处。
指导、协调全省吸引外资工作,拟订全省吸引外资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审核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其变更事项,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指导全省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情况;组织、指导全省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检、进出口、业务培训和统计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我省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四)开发区管理处(省开发区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开发区建设的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拟订全省开发区建设地方性法规草案、政策及发展战略,提出相关建议;指导开发区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开发区工作,组织、协调开发区行政管理和服务、开发区设置和建设用地、发展外向型经济、吸收和利用外资、承接产业转移等工作;协调处理全省开发区的有关重大事宜。
(十五)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处。
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执行公民出境就业的管理政策;承担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审核省内企业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境外经济合作企业经营资格;承担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援外计划,督促检查对外援助项目的实施;归口申报和管理国(境)外对我省的多、双边无偿经济技术援助。
(十六)世界贸易组织与进出口公平贸易处。
承担配合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的多双边谈判工作及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相关工作;承担履行世界贸易组织关于贸易和投资等方面义务有关具体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承担全省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调查对我省出口商品实施的歧视性贸易政策、法律法规及具体行为;建立我省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协调对我省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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