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有关口岸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省口岸管理的规章和办法并督促落实;负责管理协调全省口岸工作;统筹规划全省口岸管理信息化建设。
(十三)负责指导全省商务系统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推动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十四)负责指导和组织全省商务系统人才培训工作。
(十五)承办省人民政府和商务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商务厅设2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访、信息管理、保密、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公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等行政工作;承担本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二)商务运行综合处。
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市场体系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扩大对外开放、国内外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并就重大问题提出建议;提出健全现代市场体系的综合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省国内外贸易及利用外资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监测分析商务运行态势,组织全省商务运行和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及重大课题的调研工作;承担商务经济运行统计、分析及信息发布工作。
(三)法规处。
起草有关商务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我省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指导商务系统企业改制工作。
(四)财务处。
提出与商务工作相关的财税、金融、价格等政策建议;承担各项业务资金、专项基金的具体使用和管理核算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省外经贸企业出口退税和出口收汇工作;协调本部门内部审计工作;编报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
(五)市场秩序处。
承担牵头协调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参与组织打击流通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承担组织、规划、指导、监督、协调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