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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拟订粮食收购资金、粮食风险基金、粮食直补资金及各项专款使用计划并监督管理。
  (八)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
  (九)承办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粮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粮食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督查、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调控处(粮食应急办公室)。
  拟订粮食流通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有关工作。承担协调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工作。负责全社会粮食统计工作。承担指导和引导社会多元主体和国有粮食企业搞活粮食流通工作。
  (三)储备管理处。
  指导粮油储备宏观布局和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储备粮的总体布局、规模、收储、动用省级储备粮建议,提出省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审核建议并督促实施;承担粮食仓储管理和安全储存工作,指导地方储备粮的管理和农村科学储粮工作;承办中央储备粮油代储资格初审核报工作。
  (四)行业发展处。
  拟订粮食行业发展、粮油产业化发展及粮油批发市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企业开展产业化经营和粮食流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及新技术推广工作;承办实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相关工作;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五)监督检查处。
  拟订粮食流通相关法规草案和有关政策建议并监督检查;拟订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承办粮食收购许可的相关工作;承办行政复议相关工作。
  (六)军粮供应办公室。
  承担保障驻黔部队军粮供应工作;负责军粮供应资格认定及年审工作;指导各地军粮供应队伍和供应网络建设。
  (七)财务处。
  拟订粮食财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粮食收购资金、粮食风险基金、粮食直补资金及各项专款计划并监督管理;编报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调查了解粮食购销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并进行指导
  (八)人事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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