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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九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四)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管理期满后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再次被推荐、评定管理。再次推荐、评定与首次推荐、评定程序相同。

  四、上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推荐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需报送下列材料:

  (一)填写规范、手续完备的《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表》(两用表)。

  (二)推荐人选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批文或专业技术职务(称)证书复印件。

  (三)超过60周岁的带头人推荐人选的暂缓离退休或延长离退休年龄的批文复印件。

  (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推荐人选的聘用证明、所在企业单位的工商执照年检或所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年检复印件。

  (五)推荐人选取得的成果获奖(限国家、省部级奖励)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发表、出版的代表论文、著作的封面或扉页、版权页复印件,主要论文、著作目录表(按作者、论文或著作名称、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或出版时间顺序排列,合作撰写的论文、著作,作者名应按当时的署名顺序排列),学术和技术水平及成就评价的依据和效益证明材料(管理期满的带头人作为第九批带头人推荐人选的,应以其管理期间的业绩为主)。

  (六)推荐者对推荐人选的综合推荐材料(2000字以内)。内容包括审查推荐人选全部推荐材料真实性的情况,推荐人选个人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学术和技术水平及成就等情况(重点反映推荐人选发表、出版论文、著作,参加国内外学术和技术交流,参加重大、重点项目研究,取得成果,在省内外或国内外的学术地位,产生的效益或影响,本人所起的作用等情况)。

  (七)市(州)政府、省直部门(团体)、中央在川单位主(代)管部门和直接推荐单位关于报送推荐人选名单及材料的公函(带头人推荐的后备人选除外)和《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人选一览表》。名单和《一览表》应将带头人和后备人选推荐人选分别按自然科学、工程科学技术、农业科学技术、卫生科学技术、人文社会科学、中小学教育6个学科、专业领域归类排列。

  (八)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软件(APPMS3.0)生成的人选数据库软盘一张。

  上述材料除证明材料为复印件外,其它材料均须打印,且为签名盖章的原件;《一览表》用A3型纸,其它上报材料用A4型纸;《推荐表》、《一览表》和公函一式两份,其余材料一式一份。

  每个推荐人选的《推荐表》和附件材料须分别单独装订,个人所有上报材料要用标准档案袋或信封袋妥善包装,并注明推荐人选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称)、工作单位、推荐类别(带头人或后备人选)、推荐学科、专业领域、推荐者。

  推荐名单和材料须于2010年3月31日前(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家管理处。推荐材料不完备、不符合要求或超过规定时间的,不予受理。

  《推荐表》、《一览表》、《学科、专业目录》可从四川人事信息网(http://www.scrs.gov.cn)或四川党政网原省人事厅网站下载。

  联 系 人:杨 有

  联系电话:86512245、13980972518

  传真电话:86765106

  电子邮箱:20394126、scrstyangyou@126.com

  通信地址:成都市东二巷18号

  邮政编码:610015

  附件:
  1.《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表》(两用表)

  2.《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学科、专业目录》

  3.《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一览表》(两用表)

  二○一○年一月九日

  附件1
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推  荐  表

  人选姓名                       

  专业技术
  职务(称)                      

  工作单位                       

  推荐类别                       

  推荐学科、
  专业领域                       

  推 荐 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年印制



  用 表 须 知

  1、 本表作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考核、管理用表。
  2、 本表应由本人或组织如实、认真填写,并对所填写内容负责,有关内容应附证明材料。表达要简明、严谨。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填写内容须打印。
  3、 填表前,须认真阅读《填表说明》(附后)。
  4、 表内项目本人没有的,一律置空。
  5、 表中各项要严格在规定的字数内填写,不得超长。
  6、 推荐类别指推荐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或推荐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只能选填一种。
  7、 推荐学科、专业领域在自然科学、工程科学技术、农业科学技术、卫生科学技术、人文社会科学、中小学教育学科等六个学科、专业领域中选填一种。
  鉴于部分一级、二级学科、专业可归不同学科、专业门类及领域,此类一级、二级学科、专业究竟归哪个学科、专业门类及领域,根据本人的专长决定,在填写推荐学科、专业领域时,应慎重选择。
  8、 推荐者指市、州政府,省直部门,中央在川单位主(代)管部门,省科协、省社科联等省级学术、技术团体,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9、 本表报送一式两份,复制一律用A4纸,但不能增添和改动格式。每份均须为签名盖章的原件,于左侧装订成册(不能与附件材料装订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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