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汽车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汽车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
(桂政发〔2009〕8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汽车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汽车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汽车工业产业链长、关联度高、就业面广、消费拉动大,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我区最具优势和发展潜力的支柱产业,也是我区重点发展的千亿元产业之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发〔2009〕5号),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做优我区工业的决定》,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我区汽车工业已形成多品种、宽系列、较为完整的整车和零部件生产及配套体系。2008年,我区汽车工业实现销售收入624.9亿元,完成工业增加值195.2亿元,实现利润26.3亿元;全年生产汽车整车71.2万辆,占全国总量的7.6%;专用车3.1万辆;车用发动机97.4万台,占全国总量的11.2%,在全国排第3位;微车国内市场占有率列全国首位,中重轻型载货车、多功能乘用车、客车也具有竞争力。但是,我区汽车工业还存在整车产品结构不合理、缺乏高附加值的家用轿车,零部件产业发展滞后、以专用件和结构件居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缺乏服务中小企业的公共技术创新平台等制约发展的结构性矛盾。

  当前,我国汽车市场正处于快速增长期,城乡市场需求潜力巨大。东盟、中东、非洲、东欧等国外市场对我国性价比优良的汽车产品需求也在增长。国家出台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小排量汽车政策,又为我区具有微车生产优势的汽车工业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型轿车为突破口,保持微车领先优势,加快整车发展,提升竞争优势;以关键技术为重点,加强技术创新,提高竞争能力;以出口基地建设为依托,扩大对外开放,形成特色优势;以柳州为中心,加快资产重组,推进产业集群发展,全面提升广西汽车工业整体实力。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