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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布置2009年统计年报和2010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16)增加“重要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E204表),统计范围为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重点批发和零售业企业;限额以上企业报送时间分别为4月7日12时前、7月5日12时前、10月10日12时前和次年1月8日12时前,重点企业报送时间分别为4月6日前、7月4日前、10月9日前和次年1月7日前;报送方式,限额以上企业由各市核转上报,重点企业为网上直报。

  (17)取消“限额以上餐饮业企业能源消费情况”(E205表)。

  (18)“重要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成品油批发单位填报)”(E221表)调整部分指标。

  2.综合表:

  (1)取消“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购进、销售、库存总额”(E301表)、“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E302表)、“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财务状况”(E303表)、“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情况”(E304表),改由基层表超级汇总数据替代。

  取消“限额以上餐饮业企业能源消费情况”(E305表)。

  (2)“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情况”(E401表),统计范围调整为辖区内全部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调整表内分组指标。

  (3)将“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E402表),表名改为“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统计范围扩大到全行业法人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但不包括其他行业附营的产业活动单位,调整的统计范围为辖区内全部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调整表内分组指标。

  (4)取消“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分类情况”(E403表),改由超级汇总数据进行替代。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E404表),统计范围调整为辖区内全部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以及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调整部分指标。

  (6)取消“限额以上餐饮业企业能源消费情况”(E405表)。

  (7)“重要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成品油批发单位填报)”(E421表)调整部分指标。

  增加物流业相关行业增加值测算方法。

  十一、运输邮电业统计

  (一)“全省公路运输汽车拥有量”(D306表),表名改为“全省公路营运汽车拥有量”,统计范围是在公路运输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从事公路客货运输的营业性汽车。

  (二)“全省公路客货运输量”(D308表),统计范围是在公路运输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从事公路运输的营业性载客汽车和营业性货运车辆。

  (三)“个体公路客货运输量”(D309表),统计范围是在公路运输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从事公路运输的个体营业性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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