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建筑业统计
(一)从2009年年报和2010年定期报表开始,资质内建筑业企业统计范围按新发布的《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2007年第159号)执行,原规定同时废止。
(二)在C202表中,“外省完成的产值”指标前增加“其中:”;将C202表中,“劳动人员情况”修改为“从业人员情况”;将C202表中,“计算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指标修改为“计算建筑业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
(三)为满足国民经济核算的需要,在年报C103表中增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指标。
(四)拟建立特级和一级建筑业企业网上直报制度。今年制定方案,明年试点。
八、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一)增加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相关指标。在H201表外增加“保障性住房本年完成投资,其中:廉租房”、“保障性住房施工面积,其中:廉租房”、“保障性住房竣工面积,其中:廉租房”、“保障性住房竣工套数”和“其中:廉租房”指标。
(二)修订H202表。精简有关指标。在“项目投产后主要生产产品或生产设备技术水平”下增加“3.国内一般水平”。进一步精简“项目建设主要用途”的选项,将“1.增加产能”和“2.增加新产品”合并为“1.增加产能或新产品”;删除“3.改进工艺”;删除表外“补充资料:1.是否有项目审批文件2.项目审批文号”。
(三)定报H201表中分别增加“37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和“38施工许可证号”两个指标。
(四)定报H201表中取消“99报表种类”,在“36城乡分组”下增加“3#农户”。
(五)完善《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报告》,增加《部门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信息综合表》。
九、房地产开发统计
增加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相关指标。在定报X203表外增加“保障性住房本年完成投资,其中:廉租房”、“保障性住房施工面积,其中:廉租房”、“保障性住房竣工面积,其中:廉租房”、“保障性住房竣工套数”和“其中:廉租房”指标。
十、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
(一)实行法人在地统计原则。从2009年报起,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按法人经营地原则统计,即按法人企业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统计,填报包括其所属的全部产业活动单位(含异地)的数据,同业法人企业不得拆分产业活动单位统计。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仍然按产业经营地的原则统计。字典库数据出来后,跨省数据由国家统一分劈,跨市数据由省计算分劈,跨县(区)的调整由市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