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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1.增强基础研发能力。加强高水平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构建知识创新体系,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提升源头创新能力。加快南方科技大学筹建。加强深圳大学信息通讯、新材料、新能源、海洋、生物制药、医疗设备、临床医学等重点领域的学科建设。创新大学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大学城国际校区建设。办好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和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支持深圳富士康工业工程管理学院、深圳创意设计学院等民办院校建设。加快研究机构建设,推动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发展,组建深圳产业创新研究院,推进深圳华大基因研究院建设,增强深圳研究机构的研究能力。积极推动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重点研究基地建设。依托高校与研究机构,推进高新区重点实验室群和大学城片区重点实验室群建设。(市教育局、科工贸信委牵头)

  2.提升技术开发能力。面向产业前沿技术、共性和关键技术,组织实施攻关计划、研发和应用推广计划。在超级计算机、海量存储、信息安全等前沿和新兴技术领域制定并实施重大专项攻关计划。开展节能减排、生物工程、现代服务业、先进装备制造等领域重大公益技术、产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攻关,并组织实施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项目。在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等战略领域,积极组织引导大学、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承担和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对在深承担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中重大专项、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科学中心、国家实验室等任务的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给予配套支持。(市科工贸信委牵头)

  3.提高企业创新应用能力。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共建高水平的技术研发机构和人才培养机构。积极组建企业技术中心,围绕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机械、钟表、印刷包装等传统优势产业以及数控机床、仪器仪表、汽车电子、家电等先进装备制造行业建设企业研发机构,推荐符合条件的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认定国家级技术中心。推进清洁能源汽车等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化项目,进一步加大对华为、中兴通讯、大族激光、迈瑞、航盛、腾讯等本土行业龙头企业技术研发平台建设的支持力度。(市科工贸信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委牵头)

  4.提高技术成果产业化能力。加快技术成果孵化器、加速器和国家产业基地建设,进一步增强技术成果产业化优势。开展创新企业孵化器建设,培育射频识别、下一代互联网、物联网、网络电视、高性能计算机等成长性产业。推进留学生创业孵化器建设,完善相应服务配套功能。(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牵头)

  加快高新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大工业区生物产业、光明新区光电子产业、招商局科技企业等四大加速器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市科工贸信委、发展改革委、光明新区管委会、坪山新区管委会牵头)

  以深圳国家综合性高技术产业基地、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国家软件出口基地、国家信息产业基地、国家数字电视试验区和国家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为重点,建设一批创新成果产业基地。(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牵头)

  围绕软件和集成电路、下一代互联网、新一代移动通信、海洋产业等国家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积极组织本地企业申报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根据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组织实施我市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每年安排市高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作为项目配套资金,力争到2012年实施80-100个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委牵头)

  (二)完善自主创新服务体系。

  健全产业政策和科技政策协同机制,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提升创新服务水平,打造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高水平的自主创新服务体系。争取到2012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以上。

  1.完善创新主体动力机制。全面落实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研发经费加计扣除、增值税转型等政策措施,鼓励和帮助企业加大技改投入。积极落实《深圳经济特区改革创新促进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意见》(深发〔2008〕8号)等一系列关于鼓励创新的政策措施,增强企业自主创新动力。修订《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制定相关配套文件,在政府采购中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产品实行优先采购。继续探索促进自主创新的政策举措,完善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政策体系,加强企业自主创新引导动力。(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财政委、法制办牵头)

  2.完善创新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在创新资源配置与转化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培育壮大一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实施“深圳市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基础服务计划”,建立科技中介机构与中小企业服务对接机制,打造以中介组织为载体的公共技术服务体系,提高技术创新与科技成果的转化能力。构建技术转移平台,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建立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文化产权交易中心,完善创新成果交易制度。推进深圳市产权交易中心、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华南技术产权交易中心资源整合,支持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合作,实现信息共享,建设辐射全国的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市科工贸信委、金融办、国资局牵头)

  3.打造公共技术服务体系。依托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对企业自主创新的公共技术服务水平。推出深圳科技创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管理办法,规范深圳科技创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机制,完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共享机制,落实对开放式、专业化共性技术研发与测试平台建设予以资助的优惠政策。组建或认定一批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IC设计、装备制造等领域的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并对外开放服务,建成创意设计、动漫游戏、数字视听、新媒体等8个重点领域文化产业创意研发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完善已建服装、家具、钟表、珠宝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基本功能并扩展服务范围,加快汽车电子、模具、自行车、内衣、家电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建设,加快实现九大产业集聚基地配套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信息、培训、管理咨询、检测服务等功能。(市科工贸信委、文体旅游局牵头)

  依托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整合工业产品检测资源,组建新的工业产品检测中心。建设国家数字电子产品质检中心,筹建国家车载智能产品质检中心、体育产品质检中心和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测试基地,强化深圳电信研究院(南方手机检测中心)等现有检测资源的服务功能,建成数字化检测资源共享网络系统,实现全市检测机构资源共享,为企业和科研机构提供测试、校准、认证检验和技术咨询服务。推进深圳创新资源平台建设,建立高新技术企业的全息档案,整合各类创新资源数据。建设创新政务协助平台以及客服中心平台,进一步充实创新人才、科技文献、仪器设备的数据来源。(市市场监管局、科工贸信委牵头)

  (三)构建区域性国际化创新体系。

  发挥区位优势,以深港合作为重点,面向世界加快推进国际化,面向全国增强创新辐射力,提高吸纳和配置全球创新资源的能力。

  1.强力推进“深港创新圈”建设。依托深港两地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充分利用两地创新资源的互补性,建设“深港创新圈”知识、人才与共性技术的一站式服务平台和核心技术支援平台。结合深港创新和应用的实际,在食品安全、药物研发、重大疾病预防、无线射频等领域及知识产权工作方面设立创新专项。建立深港高等教育合作与交流的长效机制。研究规划建设大沙河深港创新走廊,把南山区打造成为“深港创新圈”先锋城区,以深港创新合作加快深圳创新型城市建设,增强深圳辐射和联动作用,形成香港-深圳-广州为主轴的区域创新布局,推动建立粤港澳联合创新区。(市科工贸信委、发展改革委、规划国土委、教育局、南山区政府牵头)

  2.积极推进国际创新合作。稳步扩大国际科技合作范围,在与匈牙利、芬兰、加拿大等现有合作项目的基础上,有计划地推进与欧盟成员国和独联体国家的科技项目合作,加强与亚太地区如澳大利亚、韩国等的科技交流与合作,鼓励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政府间多边和双边科技合作项目。研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完善服务体系,通过收购跨国公司的技术研发部门、利用跨国公司境外技术人才和技术环境新建国外研发机构、与国外公司建立研发联盟等方式,支持本市企业跨国建立研发机构。积极承接跨国公司研发中心转移,在电子信息、生物制药和医疗器械、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积极进行行业分析,确定目标企业,主动接洽,引进若干跨国公司研发中心。推进与微软、思科等跨国企业的技术合作。(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牵头)

  3.构建服务全国的区域创新中心。积极争取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要科研机构和重大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在深圳布局。整合组建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推动国家综合性高技术产业基地、生物产业基地的建设,构建以研究开发前沿技术、重大共性和关键技术为主的创新平台。积极争取国家将电子信息产品智能互联、数字音频、电子信息产品标准化、移动通信系统技术、平板显示等国家工程实验室落户深圳。新建若干国家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整合创新平台资源,发挥国家创新型城市的辐射作用,实施区域创新资源共享、合作组建科技组群、联合科技创新、科技人才培养等科技行动,形成区域创新协作和战略联盟,发挥对全国自主创新的辐射作用。(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牵头)

  (四)建立与国家上下联动的创新合作机制。

  建立国家与深圳创新资源高效配置、综合集成、上下联动的创新合作机制,深化与国家的创新合作,加速深圳创新型城市建设。到2012年,建成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和工程中心30家。

  1.建设产学研新联盟。积极与国家有关部门开展自主创新综合试验,推进协调管理、考核评价、科技体制等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国家与深圳创新资源的高效配置。实施“产学研合作综合示范企业”行动计划和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鼓励与国家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型企业联合,发掘、培育、吸引创新的技术源、项目源、企业源,组建国家与深圳产学研新联盟,共建一批高水平的研究型大学、科研机构、重大创新平台和省部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市科工贸信委牵头)

  2.开展与中国科学院自主创新战略合作。借助中国科学院的优势资源,加快建设千万亿次计算能力的国家华南超级计算中心,建成千万亿次计算能力、百TB级的存储容量的超级计算中心,为华南地区产业发展服务。加快推进中科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建设。(市科工贸信委牵头)

  (五)营造要素完备、支撑有力、开放包容的创新环境。

  加强自主创新投入,实施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战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应用力度。创新人才引进、培养、评价、任用、激励和服务保障机制,建设一支高层次、国际化的优秀人才队伍。

  1.加大自主创新资金投入。整合现有创新资金,设立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在年度财政预算内增量安排资金,逐步加大科技研发资金和重大专项资金的规模,为重大工程的实施提供资金保障。充分发挥引导基金作为政策性基金的作用,培育优质创业项目。增加市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专项资金规模并扩大使用范围,加大扶持力度,重点支持市级工程实验室、高技术产业化专项和重点公共技术平台项目的建设。(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委牵头)

  2.完善自主创新融资环境。积极推动创业板市场建设,探索建立非上市公司的柜台交易市场,建设高新技术企业股份转让代办系统,推动具备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股份转让。研究制定创业投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方案,争取国家支持,推动创业投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建立创业投资企业融资新机制。探索设立专门服务创业投资机构的科技创业银行,规范引导和发展小额贷款机构,搭建专门服务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贷款担保和融资平台,为企业小额短期资金需求提供信用再担保,扩大企业创新资金的来源渠道;鼓励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担保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业务试点,形成“企业+银行+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的融资合作新型模式。(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委、科工贸信委、金融办牵头)

  3.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深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立大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保障企业创新权益。借鉴国内外知识产权运营模式,组建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聚集知识产权战略咨询、信息检索、分析服务、专利代理、专利代办、举报投诉、涉外维权、知识产权评估及交易等机构,把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成为国家级的专利技术展示、交易的平台。设立软件著作权登记代办机构,建立对数字作品版权备案机构的资助机制。培育一批“深圳市版权兴业示范基地”,探索建立对版权兴业示范基地的资助机制。推动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推动高新区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4.推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加快建立示范区内重点企业研发与标准化同步机制,提升企业研发能力和标准化水平,提高企业竞争力,争取到2012年,培育100家研发与标准化同步示范企业;到2020年,培育300家研发与标准化同步示范企业。深入实施《深圳市标准化战略实施纲要》(深府〔2007〕114号),完善标准资助及标准创新奖励机制,支持企业实质性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加强标准化人才培养。依托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加快建设深圳市标准信息馆和深圳标准孵化工程中心。(市市场监管局、科工贸信委牵头)

  5.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人才高地。鼓励高校、科研机构承办国际学术交流活动,打造学术交流平台。优化人才创业环境,实施创新人才安居工程。实施国际专才计划,在欧美发达国家和香港地区等统筹设立海外人才联络处,设立“海外高级专家特殊岗位”,加大海外人才的引进力度。扩大鹏城学者计划人数,广泛吸引海内外人才来深工作。每年组织若干批创新型人才赴港澳台地区和发达国家的先进城市考察学习,创造条件进一步扩大深港公务员交流实习的规模。大力引进和培养高层次的创新人才。修订《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暂行办法》,设立创新人才贡献奖项和在校学生的创新奖项。加快本市高等院校建设,努力增加博士点和硕士点数量,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教育局牵头)

  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实施产业强市战略,以打造高端化、集群化、融合型、总部型的现代产业体系为目标,以构筑优势产业链条为核心,以产业融合联动为重点,以关键项目为抓手,强化产业链优势环节,弥补产业链重要缺失环节,大力培育和扶持互联网、生物技术和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加快产业向高端化延伸,全面提升深圳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一)打造以自主创新为特征的国家综合性高技术产业基地。

  发展壮大以电子信息产业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产业,构筑和完善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和海洋经济等产业链条,提升高新技术产业整体层次,促进产业价值链向高端攀升。争取到2012年,建成年产值超千亿元的新兴产业群1个,年销售收入达千亿元的跨国高新技术企业2家以上。

  1.建设世界级电子信息产业基地。重点发展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和平板显示器件,具体包括高性能服务器,笔记本电脑、网络计算机以及各类微机,大容量存储设备和新型移动存储产品,高性能彩色平板显示设备,打印设备,新一代路由器、万兆以太网交换机、网络安全设备、无线局域网设备等网络设备,构筑完整的产业链,打造全球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加快发展高速信息通讯系统,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及其终端产品,宽带无线局域网接入设备,全光通信网络系统及光交换设备,NGN核心交换机,下一代互联网技术和设备等,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从芯片到整机、从终端到系统的完整产业链,在核心技术与标准等重点领域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全力推进中芯国际集成电路8英吋、12英吋芯片项目、华润微电子6英吋生产线、世纪晶源化合物半导体等项目的建设,积极开展国外半导体企业8英吋、12英吋集成电路芯片生产线、SKT电讯株式会社深圳信息技术创新合作等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快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带建设,加快科研、标准化与科技成果产业化三同步步伐,把深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成为全国领先的科技园区。(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牵头)

  2.发展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生物医药产业。大力发展医疗器械、生物制药、中药和化学制药等领域的产品及技术,完善生物医药产业链,重点发展基因技术及基因药物、生物药物及生物疫苗、中药现代化、重大疾病控制等领域以及核磁共振、B型超声显像仪等数字化医学成像设备,努力把深圳建设成为国内重要的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地。充分发挥海洋资源的优势,大力发展海洋产业,确保资源与环境的合理利用,重点发展海洋天然产物开发(包括海洋生物制药、高分子材料及海洋生物活性物质等的开发),海产品名优品种选育、高产养殖及深加工,科技服务和渔业休闲。加快推进赛诺菲巴斯德流感疫苗项目、奥萨一类新药GMP生产基地、大百汇生物科技园等项目建设,积极培育发展赛诺菲生物医药二期、海王英特龙流感疫苗二期、西门子迈迪特三期、普利茅斯海洋研究所合作项目、非粮生物质能源基地、龙岗海洋生物产业园等项目。(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牵头)

  3.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材料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充电电池技术,核能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风力发电技术,光-热转换技术,集热技术,植物纤维物质能源转化技术,生物制氢技术,生物质能利用技术、城市垃圾转化为能源技术等。开发纳米材料、大容量信息储存材料及新型生物医学、化工、节能建筑、特种功能等材料。争取在纳米材料技术、充电电池材料技术、太阳能技术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加快推进杜邦薄膜太阳能电池板、拓日新能光伏电池等新能源项目的建设,推动圣佐治彩色混凝土等新材料项目的建设。坚持可持续发展与环保相统一的原则,推进新能源的发展,积极引进太阳能电池、新能源汽车、生物柴油、潮汐发电、风力发电、海水淡化等项目。(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牵头)

  (二)打造以自主技术为主体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充分利用深圳电子信息技术比较发达的优势,拓展先进制造业的前沿领域,构筑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和精细化工三大产业链条,加快实现从加工装配为主向自主研发制造为主转变。

  1.发展技术装备制造产业。构筑以电子工业专用设备为主,包括模具、精密机床、交通设备、仪器仪表、物流设备、环保设备、电气设备在内的基础装备制造产业链。重点发展电子整机装联设备、半导体器件和集成电路后封装设备、彩色TFT-LCD生产检测设备、电真空器件生产设备。重点发展电器机械、专用设备、监控设备及控制系统、数字化仪器仪表、数字化办公设备、机器人及其自动化成套设备、关键基础件、印刷机械、机械基础件制造及船舶工业,促进生产技术向高端转化。加快推进安托山高效节能电机等装备制造项目、华北工控生产基地、格兰达电子工业专用设备生产基地、怡化金融自助设备制造基地等项目建设。(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牵头)

  2.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完善和拉长包括汽车及关键零部件、汽车电子、电动和混合动力汽车在内的以环保节能和电子化为重点的汽车产业链。重点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车用集成电路、专用控制器、嵌入式操作系统。支持比亚迪汽车、五洲龙汽车项目的新产品研发和后续建设,大力推进电动汽车以及LNG汽车等新能源汽车的大规模示范运行。积极引进并扶持新能源汽车项目、哈飞标致合资项目。(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委、交通运输委牵头)

  3.发展精细化工产业。加快精细化工园区建设,重点发展上游丙烯生产制造、石油化工深加工及煤基化工,下游苯酚/丙酮、丙烯酸酯、聚丙烯、环氧丙烷、丁二烯/苯乙烯、聚碳酸酯PC、甲醇、醋酸等系列高附加值精细化工产品,新型合成材料、工程塑料以及电子化学品、粘合剂及涂料配套化学品。根据精细化工产业园区产业规划,着力引进世界知名的石油化工企业和精细化工企业。推动100万吨/年大型乙烯及配套项目、35万吨/年丙烷脱氢制丙烯系列项目、10万吨/年聚碳酸酯及双酚A项目、10万吨/年苯酐及DOP项目、16万吨/年聚苯乙烯项目、IGCC多联供项目和国家级化工技术应用研究开发中心等项目的开展。(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三)打造以高端化为方向的现代服务业基地。

  以高端服务为核心,以生产性服务为重点,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形成与国际化城市相配套的集生产、消费、公共服务三位一体的城市服务功能体系,全面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服务业基地。

  1.建设区域金融中心。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建设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和金融综合服务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上市融资,扩大直接融资比重。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金融控股集团,支持发展以深交所为平台的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市场。大力发展金融后台服务产业,建设辐射亚太地区的现代金融产业后援服务基地核心区。鼓励保险经营机构开展各类财产险和人身险业务,吸引港资金融机构来深设立分支机构。建设信贷交易平台,增强资金的集聚力和辐射力;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征信评级、支付清算、货币经纪、外汇黄金交易、外包服务等金融配套服务机构做大做强。加快推进深圳证券交易所营运中心、金融中心区改造、平安国际金融中心、太平洋金融大厦、南方博时基金大厦、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大厦、招商证券大厦、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大厦等金融业重大项目建设。(市金融办牵头)

  2.建设亚太地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物流枢纽城市。完善现代物流业基础设施,加快推进盐田、前海湾、机场、平湖、笋岗-清水河、龙华、大铲湾七大物流园区及西部第三方物流基地、盐田港现代物流中心、盐田港普洛斯国际物流园、盐田综合保税港区、前海湾保税港区、国际农产品物流园、华南国际物流中心、深业物流中心、固戍连锁配送物流园区、光明农产品配送物流园区等项目。持续扩大物博会的国际影响力,发展骨干型物流企业,支持现代物流企业拓展网络服务体系。(市交通运输委牵头)

  3.建设国际商贸会展中心。巩固提升商贸服务业,适度发展大型购物中心,鼓励发展新型业态,大力发展连锁、网络化、专业化零售商业体系,推动商业贸易龙头企业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加快推进华润中心二期、中航广场等商业项目的建设,完善华强北、中心区CBD等主要商圈,促进现代商业多层次创新发展。充分发挥高交会的品牌效应和带动作用,积极扶持发展电子、通讯设备、珠宝、家具、服装等专业会展品牌。鼓励外商投资会展业,吸引国际大型会展公司、著名会展服务公司以及国外政府机构到我市举办各种类型的会展。继续办好高交会,增强高新技术成果展示、交易和产业化的国际吸引力和影响力,打造“中国科技第一展”品牌。(市科工贸信委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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