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同意省医学会申请设立江苏医学科技奖的批复
(苏卫科教〔2009〕26号)
江苏省医学会:
你会关于设立“江苏医学科技奖”的请示(苏医会〔2009〕第020号)收悉,根据《江苏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我厅同意你会向省科技厅申请设立“江苏医学科技奖”,请按照《江苏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具体要求向省科技厅提出奖励设立申请。
作为我省最大和最具影响力的医学学术组织,希望你会创设的“江苏医学科技奖”,要严格按照《江苏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严格推荐、评审和授奖程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我省搭建起高层次卫生科技交流平台,营造出尊重科学、依靠科学的良好行业氛围,为提高我省医学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水平,推广和普及先进医学科学技术,激励科技人员攀登科技高峰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我厅将积极引导、规范管理,同时我厅将从获得江苏医学科技奖项目中优先推荐省科技进步奖和中华医学科技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