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县(市)实施阶段:2010年1月1日起,有条件的县(市)城区实施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
附件:1.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
2.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和保险快速理赔流程(略)
附件1: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正面)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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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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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姓名
| 驾驶证号及身份证住址
| 机动车牌号
| 车型
| 保险公司名称及保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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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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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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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形态:
A驾驶上述车辆,沿出事路段由 向 行驶, B驾驶上述车辆,沿出事路段由 向 行驶,
因 ,致使A车 部位与B车
部位相撞,造成车物损坏的交通事故。
协议赔偿数额及处理方式:
□1、不需要保险理赔的,由 方当场赔偿 方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元(¥: )完结此案。
□2、事故各方需要办理保险索赔的,立即向保险公司电话报案,并持本《协议书》按照保险公司的指引,马上或在保险公司约定的时间内,共同到就近的交通事故保险快速理赔服务中心服务点办理定损等理赔事宜。
当事人签名A: 当事人签名B: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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