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促进生物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9〕10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生物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9〕45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促进生物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北京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促进生物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生物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9〕45号)精神,加快实施“科技北京”行动计划、推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建设,推动生物产业向支柱产业发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生物产业发展的思路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贯彻执行“科技北京”行动计划,抓住国家加快培育生物产业和加快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两大机遇,以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为核心,进一步做强生物医药产业,做大生物农业及生物能源和环保产业,促进北京生物产业向支柱产业发展。
(二)战略目标。
建立并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以科研院所为主体的知识创新体系和以中介机构为主体的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取得一批基础性核心知识产权,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自主创新品种,攻克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孵化一批高成长科技企业,打造一批骨干企业,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企业家,将北京建设成为亚太地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生物技术创新中心、高端产品制造中心和生物企业的聚集区。
(三)重点领域。
生物医药产业:以新型制剂、品牌中药、数字化诊疗设备、现代物流等高端产业为优势领域;以自主知识产权独家品种支撑的生物制药和国内领先、发展迅速的生物医药研发服务业为潜力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