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1-2位为证书核发年份代码,取核发年份的后两位数字;
(二)第3-4位为发证地区代码,分别为南京01、无锡02、徐州03、常州04、苏州05、南通06、连云港07、淮安08、盐城09、扬州10、镇江11、泰州12、宿迁13;
(三)第5-7位为培训机构编码,编码由三位数字(不足三位时在前面加零补足)组成,该编码由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部门统一制定;
(四)第8位为培训对象标识代码,取值为1-3,依次表示:
1、本地城镇人员
2、本地农村人员
3、外地户籍人员
(五)第9-13位表示证书核发顺序编码,每年度从00001-99999依次顺序取值。
二、遗失、损坏证书补证的证书编码按原证书编码。
附件2
《就业培训结业证书》申领表
申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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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申领数量
|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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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证书结余
|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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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结业人数
|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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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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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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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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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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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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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日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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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就业培训结业证书》领取回执单
领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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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数量
|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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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日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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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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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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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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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各申领单位在收到《就业培训结业证书》后三个工作日内即将回执传真并邮寄至省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