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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一季度工业经济工作确保实现“开门红”的意见

  (三)加强组织协调和运行监测。成立由市经委、市交委、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政府金融办等部门组成的成都市2010年工业经济“开门红”工作推进协调小组,指导协调全市工业经济“开门红”各项工作,组织实施六大助推行动。各区(市)县也要成立相应的协调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工业经济“开门红”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业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市经委、市统计局要进一步完善全市工业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运行的监测,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四)加大目标督查考核力度。各区(市)县要按照市上下达的一季度工业经济“开门红”目标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开门红”工作保障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市经委要会同市政府目督办将各区(市)县一季度“开门红”目标完成情况纳入2010年工业经济工作目标考核,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确保一季度全市工业经济“开门红”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附件:2010年一季度区(市)县工业经济 “开门红”目标分解表

  二○一○年一月三十日

  附件
  2010年一季度区(市)县工业经济
  “开门红”目标分解表

序号

区(市)县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目标(%)

 

全 市

18

1

成都高新区

27

2

锦江区

7

3

青羊区

7

4

金牛区

7

5

武侯区

7

6

成华区

7

7

龙泉驿区

24

8

青白江区

21

9

新都区

21

10

温江区

21

11

都江堰市

21

12

彭州市

20

13

邛崃市

20

14

崇州市

20

15

金堂县

21

16

双流县

21

17

郫 县

21

18

大邑县

20

19

蒲江县

20

20

新津县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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