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织实施
各级民营企业协会要进一步明确山西省百强民营企业申报和调研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认真负责,要把一至四届被评为山西省百强民营企业单位都列为申报和调研重点对象,确保上报企业数量不少于当地前四届被评为山西省百强民企数。各市可通过对民营企业调研推出当地民(私)营企业十强或三十强企业。各协会要认真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的真实真确,并签署意见盖协会章既可,共同维护好山西百强民营企业评选调研这项品牌工作。各市民(私)营企业协会请于2010年5月20日之前以公函的形式将2009年度山西省百强民营企业申报企业的名单、百强民企申报表和百强民企情况调研表的原始纸质表统一上报省民协。请各市协会将此通知转发到市县协会及有关企业,并提出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五、填表说明
1、各申报山西省百强民营企业认真填报《山西省百强民营企业认定申报推荐表》和《2009年度山西省百强民营企业情况调研表》。所报数据的时间范围是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的经营情况。
2、企业填报的各项数据要真实、准确、实事求是。申报表和调研表应为打印,避免手写出现差错。
3、集团企业下设多个子公司的,其各项经济指标应按照国家企业会计制度中有关合并报表的规定上报。已合并上报集团公司的其子公司不再申报。一人举办多个公司的只接受其一个公司申报。企业出租店铺收取租金的,营业收入总额只计算租金,承租企业的销售收入不能合并计算。
4、年度销售(营业收入)总额:指产品销售收入与劳务收入、其它收入的总和。净资产总额:指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数。税后净利润:指减去所得税后的利润。营业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资产总额增长率:本年度与上年度相比的增长率。
5、各有关企业务于2010年5月10日前在办理工商执照年检时一便将《山西省百强民营企业认定申报推荐表》和《2009年度山西省百强民营企业情况调研表》报同级工商局民营企业协会,以便汇总上报。
联系电话(0351)7680155、7680129(传真),地址:太原市长风街108号省工商局大楼506室,申报电子邮箱:sxsmsx@163.com。
附件:1、山西省百强民营企业认定申报推荐表(略)
2、2009年度山西省百强民营企业情况调研表(略)
二〇一〇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