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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山西省百强民营企业调研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山西省百强民营企业调研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民(私)营企业协会及有关企业:
  为鼓励、支持和引导我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2009年度山西省百强民营企业”调研推荐申报工作现在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通过连续性对我省民营企业调查研究和评选认定,为分析民营经济发展趋势、民营企业发展规律提供依据,为各地党委、政府部门分析本地民营经济发展水平、制定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提供参考。同时通过调研和排序发现民营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加强协会为会员企业提供服务的及时性、有效性。
  二、报名范围
  山西省百强民营企业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为相关公众熟知、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并依照《山西省百强民营企业认定实施办法》认定的民营企业。报名范围:在山西省境内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私营独资企业或自然人出资51%以上所兴办的股份合作企业、合伙企业、联营企业及有限责任公司、集团公司。报名企业在2009年度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达亿元以上、年度缴税达百万元以上(包括政策性减免税)。企业年度内无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无发生污染环境严重事件,凡因发生严重产品质量、服务质量问题受到查处的,不能参加评选活动。“2009年度山西省百强民营企业”评选排序活动今年已经是第五届,本着公开、公平、公正、不收费的原则,企业自愿申报、组织推荐,填写《山西省百强民营企业认定申报表》和《山西省百强民营企业情况调研表》。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年检时顺便把填写好的申报表和调研表一并交给企业所在地工商局民营企业协会,以便统一汇总上报。企业可通过省工商局“红盾网”下载申报表和调研表,网址:。也可通过电子邮箱申报。
  三、评选办法
  2009年度山西省百强民营企业评选认定原则上按照山西省工商局、山西省民营企业协会下发的《山西省百强民营企业认定实施方案》(晋工商企字[2007]63号)计分方法打分。即按企业年度营收额、年度净资产、年度纳税额三项基本经济运行指标,以及创新性指标和社会公益性指标项目分别计分,三项指标得分合计为综合实力总得分,按分排序。企业对自己提供材料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各级民营企业协会对申报企业情况进行核实并进行有关工作专题调研。初评结果在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主办的“红盾网”上公示,以征求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公示期满后,正式确定2009年度山西省百强民营企业名单,向被评选认定为“2009年度山西省百强民营企业”的企业授予证书,并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上广泛宣传,也可以通过召开新闻发布或会议表彰等形式进行公布,展示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入选企业也将优先被推荐到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作为优先扶持的重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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