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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平和县二00九年度第六批次工业用地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平和县二00九年度第六批次工业用地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漳政地〔2009〕196号)


平和县人民政府:
  《平和县人民政府关于二○○九年度第六批次工业用地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平政文〔2009〕171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平和县人民政府关于二○○九年度第六批次工业用地挂牌出让的方案。拟出让三个地块总面积110735平方米,其中:文美03-04地块面积77954平方米,已经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09〕172号文批准农转用并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木材加工);山格镇大路顶地块面积19577平方米,已经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09〕317号文批准农转用并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农产品加工);山格镇马洲场地块二面积13204平方米,已经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08〕74号文批准农转用并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金属制品*机械配件铸造)。
  你县公开挂牌出让上述地块应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国土资发〔2006〕307号)、《福建省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与用地规划控制指标》及《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02〕236号)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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