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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调整东山县西埔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调整
东山县西埔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漳政综〔2009〕182号)


东山县人民政府:
  《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局部调整西埔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东政综〔2009〕127号)悉。经研究,同意对东山县西埔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西埔镇冬古村原规划预留为耕地1.124公顷、林地2.3365公顷、其它农用地0.173公顷、未利用地0.1365公顷,合计3.77公顷土地,规划调整为建设用地;西埔镇西坑村、梧龙村原规划预留为建设用地3.77公顷,规划调整为耕地1.124公顷、林地2.473公顷、其它农用地0.173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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