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调整
东山县西埔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漳政综〔2009〕182号)
东山县人民政府:
《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局部调整西埔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东政综〔2009〕127号)悉。经研究,同意对东山县西埔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西埔镇冬古村原规划预留为耕地1.124公顷、林地2.3365公顷、其它农用地0.173公顷、未利用地0.1365公顷,合计3.77公顷土地,规划调整为建设用地;西埔镇西坑村、梧龙村原规划预留为建设用地3.77公顷,规划调整为耕地1.124公顷、林地2.473公顷、其它农用地0.173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