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二五”《总体规划》研究和重点专项规划编制进度安排
按照省里的部署和工作要求,我市“十二五”《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总体上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0年3月底以前。主要任务是:①按照漳政办〔2009〕172号文要求,组织开展36个前期重大课题研究,形成课题研究成果,起草形成“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报市政府和市委建议起草组。②筛选确定一批重点领域专项规划,落实任务分工,组建重点专项规划工作班子,开展重点专项规划前期调研,拟定重点专项规划提纲。
第二阶段,2010年4月到11月。主要任务是:①配合规划建议起草,完成“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总结。②组织开展《总体规划》研究起草工作,明确目标要求、基本原则、政策导向、战略重点等,形成《总体规划》框架和初稿。组织各县(市、区)、各部门研究提出纳入全市《总体规划》的重要指标、重大工程和项目、重大改革和政策等。组织开展“十二五”规划建言献策活动,围绕《总体规划》框架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开展调研,召开相关会议听取意见和建议。③继续推进重点专项规划研究编制工作,8月底前完成专项规划初稿,11月底前完成专项规划论证。完成区域发展规划初稿和论证。
第三阶段,2010年11月以后。主要任务是:①主动加强与省里《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衔接,争取更多的重大事项、布局和项目进入省里规划盘子。开展市、县两级规划衔接。开展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与《总体规划》衔接。②2011年元月前,完成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与《总体规划》衔接,形成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报批稿,上报市政府审定并下发实施。③组织起草《总体规划》(草案),开展《总体规划》(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召开规划专家委员会论证会议,提出论证报告。向市委和市政府汇报《总体规划》(草案),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下发实施《总体规划》等。
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各个阶段的工作进行细化,并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整,并及时将规划成果报送市“十二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责任单位,要在2010年12月底前,主动做好与《总体规划》的衔接,确保规划的协同性。
五、“十二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的组织形式
编制“十二五”规划,涉及面广,任务繁重。为确保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市“十二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机构及专家咨询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