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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韩璐等37人具有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韩璐等37人具有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浙教高科〔2009〕232号)


各有关高校:
  经中国美术学院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2009年12月23日评审,韩璐、徐默、崔晓东、何士扬、黄骏、孔令伟、成朝晖等7人具有教授资格;沈乐平、曹晓阳、应金飞、邵蓓艳、吴佩平、郑朝、陶音、罗小安、王剑武、沈烈毅、李勇、裘纪平、张君、胡佳、张赤、邓小鹏等16人具有副教授资格。
  经浙江大学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2009年12月28日评审,浙江大学城市学院陈小莺、李艳君、李纪明、曾玲晖等4人具有教授任职资格;孙福轩、潘晶、王贵、韩振华、康旭升、陈春来、廖娟、龚敏、杨程、赵胜颖等10人具有副教授资格;谢海燕具有教育管理副研究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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