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筑控制区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加强管理,强化巡查,坚决制止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对公路两侧建筑、穿村路段实施统一整治,全面清理路侧、水沟垃圾及污染物,保持路面、水沟排水通畅,常年整洁、无污染,展现经济社会发展和文明建设成果。
3.非公路标志。严格非公路标志设置管理,合理设置,规范管理,增设展示地方人文、景观和文明、安全交通创建的宣传标志。
4.可视范围内(公路用地范围外每侧各500米)荒山、破损山体和生态环境治理。对沿路可视范围内的荒山、荒坡、破损山体、河道、湖泊等生态环境进行整治,做到视觉舒适、无污染、生态环境和谐。
5.公路路域绿化。结合路侧自然地貌和环境气候实际,提升路侧绿化体量和绿化档次,积极推进公路绿色通道建设。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1月31日前)。各级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召开动员大会,明确相关单位职责,部署工作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市公路局和各市区政府、开发区和工业新区管委以及山东高速集团威海分公司根据职责分工,分别拿出整治意见、整治计划和实施细则,于2010年1月28日前径送市交通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0年2月1日-2010年8月31日)。各市区政府和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以及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本方案和各自的整治计划、实施细则,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组织实施公路综合整治工作。整治工作要注重成效,因地制宜,突出地方和行业特色,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和办法,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9月1日-12月31日)。结合日常工作考评情况,分别于2010年4月、2010年9月进行2次考核评比,2010年12月对全市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和评比,对在整治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做出积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组织领导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公路综合整治,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平安舒适、高效快捷、环境优美、生态环保的公路交通运输条件,是加快建设创新开放宜居幸福现代化新威海的必然要求,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搞好动员部署,定期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做到典型引路、扎实推进,保证综合整治活动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