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河南新乡凤凰山国家矿山公园建设指挥部的通知
(新政文[2009]2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凤凰山区域矿山遗迹、地质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更好地完成凤凰山地区矿山环境和地质灾害治理、生态植被恢复任务,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申报国家矿山公园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5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河南新乡凤凰山国家矿山公园建设指挥部,同时启动“河南新乡凤凰山国家矿山公园”申报程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河南新乡凤凰山国家矿山公园建设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 挥 长:
贾全明 市政府副市长
副指挥长:
吴毅强 市政府副秘书长
于树森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占祯 凤泉区区长
成 员:
刘好生 市公安局副局长
熊西庆 市财政局局长
赵秀志 市建委主任
侯辉生 市政府大项目办主任
路文忠 市环保局局长
张 和 市交通局局长
杨新峰 市公路管理局局长
段志霞 市旅游局局长
杨利明 市规划局局长
闫玉福 市林业局局长
聂 聚 市农业局局长
李志铭 市水利局局长
薛永宏 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主 任:
于树森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兼)
副主任:
张长顺 凤泉区副区长
刘传伟 市国土资源局调研员
闫玉信 市林业局副局长
李纯茂 市环保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
三、指挥部职责
(一)在市政府领导下,指导凤凰山矿山公园建设,协调各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河南新乡凤凰山国家矿山公园总体规划,认真做好国家矿山公园申报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研究制定凤凰山矿山公园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制定有关政策,提出具体建议,供市政府参考。
(三)定期分析凤凰山矿山公园建设的进展情况,调查研究,解决建设中有关问题。
(四)协调各部门为凤凰山矿山公园建设创造环境,提供政策、资金、法规等方面的支持与服务。
(五)督促检查凤凰山矿山公园建设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