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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地震局关于加强地震应急预案动态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二)时间要求。做好预案编修工作,确保在2010年底前完成新一轮的预案修订。还未开展预案编制的,必须在2011 年 6 月底前要完成预案编制工作。各级政府及其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重点行业、重要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和重大活动的主办单位要严格落实预案管理的各项制度和工作程序,根据省、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修订情况,对本部门的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核电、矿山、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也要抓紧做好预案编修工作。
  (三)培训和演练要求。各县(市、区)及开发区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制定预案培训(宣传)和演练计划,促进预案培训(宣传)和演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使之形成长效机制,确保通过培训(宣传)和演练,达到有效落实应急准备、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明确职责、熟悉程序和提高能力的目的,开展预案培训(宣传)和演练工作要突出重点。一要因地制宜举办不同形式的培训班和组织编写预案操作手册、工作细则、流程挂图和典型案例等,对应急管理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加强培训(宣传),确保应急管理人员、预案实施人员和应急保障人员等都能掌握预案,熟悉程序,提高能力;二要编写一些通俗易懂的预案简本和解读材料等,深入社会、贴近公众,广泛宣传预案,普及应急知识;三要推动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定期开展预案演练,开展跨区域、跨部门、军地联合演练;四要采取有效措施,建立有效机制,规范演练工作,防止演练脱离预案走形式走过场;五要加强对演练工作的认真总结和评估,不断完善预案、改进措施。
  (四)执行和评估要求。各县(市、区)及开发区政府要大力督促各部门提高预案的执行力,防止地震应急处置工作脱离预案凭经验和传统方式行事。要积极开展预案评估工作,促进提高预案编修质量,规范预案演练与执行工作。一要不断强化各级应急管理人员,特别是预案实施者和领导干部的预案意识、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二要建立完善地震应急响应发布制度和预案执行监督机制;三要推进建立预案评估机制,对重要、典型的预案演练和地震事件应对及时开展总结评估。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制度。各县(市、区)及开发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增强应对大震巨灾的危机意识和做好地震应急预案动态管理工作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各级地震部门承担本级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日常工作的职能作用,加强各部门的协调沟通与配合,创新思路,完善机制,加强地震应急预案动态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新一轮预案修订工作的顺利实施。各级地震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省地震局制定的《关于加强我省地震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建立地震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并抓好落实,要积极发挥专家在地震应急预案工作中的参谋咨询作用,不断提高地震应急预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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