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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农业科技创新中心管理运行方案的通知(2009)

  二、组织领导

  创新中心在新乡农业科技创新中心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副市长兼任,市农科院、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河南省农科院、中国农科院、中科院封丘试验站、河南科技学院、河南师范大学有关领导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职责:

  (一)研究制订创新中心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大型科技项目的联合申报与研究攻关。

  (三)围绕全市“三农”工作,组织开展前瞻性和超前性课题研究和示范推广。

  (四)重点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专家组和办公室,专家组职责:

  (一)针对我市农业生产中存在的技术难题开展调研,提出拟研究课题提交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对创新中心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以及科研项目和课题进行论证和立项。

  (三)对前瞻性和超前性研究课题进行可行性论证、立项、实施,不断提升我市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

  (四)根据科研任务需要,招聘我市稀缺的高层次人才。

  办公室职责:办公室设在市农科院,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组织、安排、落实及其他临时性具体事务。

  三、运行机制

  (一)新乡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内设小麦、玉米、水稻、蔬菜、园林、畜牧、食用菌、经济作物、生物工程、节水灌溉、设施农业等11个分中心、1个综合实验室和1个综合办公室。固定研究岗位约20-30人,兼职客座研究岗位约20人,新引进人才从市农科院空缺编制中解决。

  (二)项目(课题)首席专家采取公开招聘制。科研人员实行岗位固定、人员流动、优化组合、双向选择,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研究课题实行课题主持人负责制,制定目标任务、约定时间进度、定期检查和考核,确保课题顺利实施,圆满完成。(三)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的多元化的投入体制。一是政府根据研究任务和进展情况,拨付研究经费和创新中心必需的运行管理经费;二是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需求对农业科技进步的导向和推动作用,鼓励企业和社会资本融入;三是积极争取国家、省项目资金;四是加快技术成果产业化开发,弥补经费不足。

  (四)根据全市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对需要中心研究解决的重大科技项目,由专家组在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提出初步方案,由中心领导小组研究审批后交由中心执行,创新中心的研究开发项目优先列入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水利局、农办等单位的有关计划,所需经费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创新中心设立独立帐户,由中心财务人员管理纳入创新中心项目(课题)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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