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促进企业战略重组的指导意见

  (五)支持企业调整结构。支持重组企业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工程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并给予科研项目倾斜及经费资助。重点重组企业开发生产的先进技术装备,在省内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中优先采用。重点重组企业出口高附加值产品,在配额发放、检验检疫、报关通关、信贷保险等方面给予支持。各级财政安排的工业结构调整资金、高新技术产业化资金、企业自主创新资金、重大和重要技术攻关资金等优先支持重组企业的相关项目。各级政府可采用资本金注入、资产划转、减免规费等投资方式,对重组企业产业升级项目给予支持。

  (六)发挥行业中介作用。鼓励行业协(商)会及法律、财务、金融等中介机构为企业重组提供决策咨询、信息支持、方案设计等专业化服务。建立政府有关部门、行业中介组织和企业的沟通协调机制,建设长期稳定的联系对话平台,促进全省企业战略重组工作有效开展。同时,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督促其勤勉尽责、公允透明、规范操作,为企业创造良好的重组环境。

  五、组织保障

  (一)完善推进工作机制。健全省、市两级推进企业战略重组工作机构,加强组织保障。开展调查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联络沟通,强化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分工明确、相互配合、运转高效的联动工作机制。完善企业战略重组重大事项的审批程序,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规划、国有资本重组等重大事项,应履行相应审批手续。

  (二)加大指导服务力度。指导已重组企业梳理产业板块,优化组织结构,理顺产权关系,加快文化融合。对正在重组的企业协调落实有关政策,加强业务指导,确保重组依法合规、有序进行,有效防范重组风险。对拟重组的企业建立项目库,督促做好前期工作,为重组项目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三)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省辖市政府要高度重视、顾全大局,把促进企业战略重组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省发展改革、国有资产监管、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工商、税务等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协同配合,采取切实可行的鼓励措施。大力宣传企业战略重组中的经验、做法、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lar_381955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