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规范公立医院医疗器械配置标准;统一申报,由市政府采购机构集中规模采购;优先购买国内产品。(由市发展改革委、卫生人口计生委、财政委负责)
(二十四)建立医疗行业风险防范与控制机制。
1.完善医疗机构防范医疗风险内控制度。(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人力资源保障局负责)
(1)建立医疗风险防范、控制和评估标准。
(2)建立对各类医疗机构的医疗风险识别、分析、监测、处置和补偿的机制。
(3)降低技术性医疗风险。
(4)降低非技术性医疗风险。
(5)鼓励医院和医护人员通过参保方式降低执业风险。
2.建立社会化医疗风险防范制度。(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人力资源保障局负责)
(1)建立公益性的医疗纠纷处理平台。
(2)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
(二十五)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医疗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
1.至2011年建成卫生信息共享数据库,实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负责)
2.加强对重大疾病防治技术和常见病、多发病关键诊疗技术的研究,在医学应用和基础研究、高新技术研究、中医和中西医结合研究等方面有新的突破。(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负责)
3.制定市医学重点学科培育规划,2011年前完成引进一批学科团队,培养一批国际国内知名专家专才。(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负责)
七、完善保障措施
(二十六)加强组织领导。
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和协调改革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文件。市区两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抓好组织落实,加快推进各项重点改革。
(二十七)加强财力保障。
市区两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国家和广东省的各项卫生投入政策,加大投入,分级负担,调整支出结构,转变投入机制,改革补偿办法,切实保障改革所需资金。为实现改革目标,经初步测算,至2011年市区两级政府需要投入196亿元。
(二十八)积极开展试点。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重大改革要开展多种形式的试点,进行探索创新,不断总结和积累经验,逐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