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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


  2.规范公立医院医疗器械配置标准;统一申报,由市政府采购机构集中规模采购;优先购买国内产品。(由市发展改革委、卫生人口计生委、财政委负责)

  (二十四)建立医疗行业风险防范与控制机制。

  1.完善医疗机构防范医疗风险内控制度。(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人力资源保障局负责)

  (1)建立医疗风险防范、控制和评估标准。

  (2)建立对各类医疗机构的医疗风险识别、分析、监测、处置和补偿的机制。

  (3)降低技术性医疗风险。

  (4)降低非技术性医疗风险。

  (5)鼓励医院和医护人员通过参保方式降低执业风险。

  2.建立社会化医疗风险防范制度。(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人力资源保障局负责)

  (1)建立公益性的医疗纠纷处理平台。

  (2)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

  (二十五)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医疗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

  1.至2011年建成卫生信息共享数据库,实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负责)

  2.加强对重大疾病防治技术和常见病、多发病关键诊疗技术的研究,在医学应用和基础研究、高新技术研究、中医和中西医结合研究等方面有新的突破。(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负责)

  3.制定市医学重点学科培育规划,2011年前完成引进一批学科团队,培养一批国际国内知名专家专才。(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负责)

  七、完善保障措施

  (二十六)加强组织领导。

  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和协调改革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文件。市区两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抓好组织落实,加快推进各项重点改革。

  (二十七)加强财力保障。

  市区两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国家和广东省的各项卫生投入政策,加大投入,分级负担,调整支出结构,转变投入机制,改革补偿办法,切实保障改革所需资金。为实现改革目标,经初步测算,至2011年市区两级政府需要投入196亿元。

  (二十八)积极开展试点。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重大改革要开展多种形式的试点,进行探索创新,不断总结和积累经验,逐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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