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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十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全市居民。

  1.从2009年开始,建立统一、规范的数字化居民健康档案,并与“社会保障卡”数据对接。到2011年,居民数字化健康档案覆盖率达到100%。(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财政委、人力资源保障局负责)

  2.继续实施国家免疫规划,为居民提供甲肝、流脑、乙脑、麻腮风等第一类疫苗免费接种服务。根据疾病流行情况为重点人群提供脊髓灰质炎、流感等疫苗强化免疫服务。(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财政委、妇联负责)

  3.为0-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为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定期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社区综合防治项目,为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膳食指导、行为指导;实施精神病社区康复服务,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提供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财政委负责)

  4.大力推进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居民保障能力。(由市文体旅游局、卫生人口计生委负责)

  (十四)落实专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等重大疾病防控任务和“降消项目”等公共卫生服务。(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财政委负责)

  2.2009年开始开展如下项目:为0-14岁的人群提供麻疹疫苗强化免疫;为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农民工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等,预防出生缺陷;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等。(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财政委负责)

  (十五)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1.进一步健全基层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全市各功能组团设置1-2个固定的采血点。探索计生技术服务、妇幼卫生服务和社区卫生服务一体化运作方式。(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委、编办负责)

  2.建立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积极推广和应用中医药预防保健方法和技术,2011年完成中医“治未病”试点工作。(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负责)

  3.在疾病预防控制、职业病防治、精神卫生、妇女儿童保健等重点公共卫生领域各引进或培养1-2名国家或地方领军人物。(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人力资源保障局、编办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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