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发展现状与基础
(一)网络基础
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共有盟市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12个、计划单列市(满洲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1个、旗县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90个。各类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5557个(其中:基层供销合作社541个、农牧民专业合作社1053个、村级综合服务合作社2896个、各类行业和专业协会1067个),旗县级以上农村牧区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48个,覆盖全区全部苏木乡镇和40%以上的嘎查村。全系统拥有旗县级以上社有企业340个,各类经营服务网点12560个,其中,农资、日用消费品连锁配送企业75家,连锁配送中心142个,连锁门店6025个。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已经形成自下而上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和独立的企业体系,成为现阶段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组织体系相对完整、服务功能相对完善的合作经济组织。2008年,全系统完成农牧业生产资料销售额55.1亿元,农畜产品收购总额27.8亿元,农村牧区日用消费品经营额29.9亿元,再生资源收购总额4.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0.2%、8.6%、19%、7%;全系统优质化肥供应量占全区社会需求量的80%以上;绒毛收购量占全区绒毛产量的30%左右。目前全系统用于改造建设经营服务网络投资额累计达到17亿元,已初步建立了农资、农畜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四大经营服务网络框架。
(二)经济基础
经过1997年以来的改革转制与结构调整,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已解决了困扰自身发展的人员包袱和债务包袱两大难题。全系统于2000年实现扭亏为盈,已连续9年实现汇总盈利,以全新的体制和机制步入了改革发展的快车道。2008年,全系统完成商品购销总额225.9亿元,同比增长27.3%;上缴国家税费总额8694万元,同比增长4.6%;实现利润总额1.2亿元,同比增长36.1%。现有的340户旗县级以上社有企业中,盟市级以上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40个,其中:全国供销总社级龙头企业5个,自治区级龙头企业2个,自治区供销社系统重点龙头企业13个。拥有各类批发交易市场60个,其中:年交易额5亿元以上的1个,1至5亿元的6个。全系统资产总额达36亿元,已具备了建设农村牧区商贸流通网络的实力和能力。
(三)政治基础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牧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贴近农牧业,熟悉农牧民,扎根农村牧区是供销合作社不同于其它经济组织的特征。在多年的经营中,供销合作社已与农牧民建立了稳固的关系。供销合作社是党和政府联系农牧民群众、联结城乡经济、联结生产和消费的桥梁和纽带,承担着引导农牧民发展农牧业生产、搞活农村牧区市场流通、促进农牧民增收的社会责任。温家宝总理、回良玉副总理多次要求供销合作社要深化改革,建设现代流通网络,为农民提供生产生活服务,努力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为新农村建设服务。
(四)政策扶持